泥府发〔2019〕16号 通江县泥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 安全工作的通知 泥溪镇中、小学、各幼儿园: 2019年春季已经开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 2019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学校食堂具有就餐人员集中、人数众多、风险较高等特点,历来是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切实把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 工作首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积极扎实地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二、组织学校认真自查。各单位要按照《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学校食堂从原料采购索证及验收、食品贮存及使用、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设施设备运转、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等方面全面自查,认真排查并及时整改各类风险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并于 2 月底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镇市场监管站。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为重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执行到位,人员健康管理是否严格,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 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分门别类,依法处理。对机构不健全,责任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的,要责令整改;对布局流程紊乱,设施设备欠缺,食品安全隐患大的,要责令停业整改;对违法制作加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不合格原料或有毒有害食品加工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行为,要依法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宣传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在学校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食品安全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六、强化应急防控。要加大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七、及时反馈情况。要在2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镇食安办,突发情况和重点问题随时报告。 通江县泥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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