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水电建设与旅游开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推动旅游业与水电开发的深度融合,促进我省水电建设带动区域旅游发展,实现“建设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方百姓”的水电开发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水电+旅游”发展的基本条件 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电资源丰富,是国家十三大水电基地之一,其中金沙江干流规划27个梯级,总装机8258万千瓦;雅砻江干流规划22个梯级,总装机2883万千瓦;大渡河干流规划28个梯级,总装机2697万千瓦。 随着“三江”水电基地的开发建设和陆续投产,在我省的攀西地区和川西高原上形成了串珠状、各具特色的高峡平湖,在风景如画的峡谷中让人感觉震撼,是非常宝贵的旅游资源。这些大型水电站凝聚着人类的智慧结晶,是人类创造的奇观,有世界排名第二、第四的白鹤滩、溪洛渡巨型电站,有已建世界第一高坝,世界埋深最大、综合规模最大水工隧洞群,以及世界埋深最深地下实验室的锦屏一、二级水电站,和红军长征路上的大渡河泸定水电站等。 随着我省水电开发向纵深推进,水电移民安置和地区综合开发等问题日益凸显,如何解决移民群众脱贫致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避免库区产业单一化、空心化等已经成为水电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利用水电建设成就发展旅游业正是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对富民惠民、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我省还有岷江、嘉陵江等中小流域,沿岸历史文化厚重,自然风光迤逦,自然与人文景观荟萃,也具备“水电+旅游”开发的优越条件。 二、促进“水电+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 旅游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水电+旅游”是我省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水电开发中移民生产安置的有效途径之一,有利于实现水电移民“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水电站配套交通设施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区域的可进入性,在推进水电旅游发展的同时,将这些散落在高原上的宝贵旅游资源串连在一起,形成丰富的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必将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大力推进水电旅游发展,将成为打造沿江经济带、培育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有效切入点和突破口。同时,通过水电旅游的发展,充分展示水电站建设历程,让更多人正确认识水电、了解水电,学习水电建设者战天斗地、艰苦奋斗的精神,是爱国主义教育的典型案例。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机遇,依托“三江”流域水电梯级开发,依托沿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民族地区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水电建设与旅游开发的融合发展,大力培育沿江特色产业带,以开发建设促进扶贫攻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着力改善民生,扩大开放合作,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我省沿江地区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底线,科学布局。以保障水电站安全运行和旅游人员安全为前提,满足反恐要求,划定旅游风险区,严禁在风险区开发旅游,同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保障电站运行安全和旅游安全,根据电站实际情况科学布局,有序实施。 2.坚持突出特色,融合发展。围绕水电开发的特色和沿岸旅游资源禀赋,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打造区域旅游新经济,带动区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 3.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按照“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要求,在点上推进旅游开发,因地制宜发展相关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在面上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4.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开发。充分发挥水电工程建设优势,优化整合水电资源与旅游资源,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水电旅游规划、建设、运营新机制,统一规划水电旅游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水电旅游开发与水电工程建设运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5.坚持市场主体,专业运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旅游市场内在规律,研究分析市场用户的需求,积极发掘市场潜力。在旅游的组织运营方面,按照“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实施专业化管理、专业化运营,提高面向细分市场、细分用户的专业化服务能力。 (三)发展目标 在中小流域探索开展水电旅游示范项目建设,探索构建水电开发与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在具备条件前提下,延伸发展并将金沙江下游水电开发流域打造成为世界级巨型梯级水电站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将雅砻江水电开发流域打造成为探索自然奥秘的特色科普旅游目的地;将大渡河水电开发流域打造成为红色旅游和生态度假旅游目的地。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多规衔接,完善水电开发与旅游发展的融合 发挥规划在促进水电开发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引领性和指导性作用。促进旅游发展规划同水电开发布局规划和移民安置规划的有机衔接,通过科学整合区域资源,丰富水电开发的内涵和外延,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满足搬迁、逐步完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满足移民搬迁安置的需要,再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再逐步丰富完善旅游功能。 (二)立足资源优势,开发各具特色的水电旅游特色产品 水电站建成后坝区具有独特的科普旅游条件,参照工业旅游的观光模式,在保障电站正常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游客进行有限制开放,由水电企业和旅游开发企业共同规划设计从坝区到厂房的游览线路,并按程序报批,寓教于游,使大坝、厂房成为可观、可学、可玩的科技旅游景点,将用地开阔的坝区建设成为“战天斗地”水电开发精神文化内涵展示的重要场所和水电科普教育基地。 充分发挥“三江”等流域峡谷雄奇峻美、风光秀丽、冬春阳光、民族风情等特色优势,梯级电站建设形成的库区岸线资源,规划建设库区沿江休闲度假旅游区,积极推动发展低空旅游。对已经核准开工和已经建成投产电站,统筹考虑枢纽工程特点和移民搬迁安置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带领移民群众根据自身条件,发展生态休闲度假旅游。 (三)整合旅游资源,形成丰富的旅游产品线路 结合民族地区全域旅游规划和攀西地区旅游规划,促进流域水电旅游开发与现有精品旅游区、精品旅游线路融合发展。依托大攀西冬季阳光康养休闲旅游区建设,改造提升雅砻江下游二滩水电站欧方营地等度假旅游区,打造西昌卫星发射基地-锦屏水电站-官地水电站的科学探秘旅游精品线路。依托大香格里拉—环贡嘎世界高山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打造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安顺场-大岗山水电站-田湾河-海螺沟-泸定水电站红军长征红色旅游和二郎山喇叭河生态度假旅游精品线路,重点开发大渡河金口大峡谷—瀑布沟库区旅游和田湾河贡嘎山旅游区,依托大岗山营地打造王岗坪高山滑雪度假旅游区。依托大川南长江流域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推出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乌东德世界级巨型梯级水电站科普观光旅游精品线路,合理开发雷波马湖、屏山老君山等自然旅游资源和红军长征皎平渡、会理会议遗址、赵一曼故居等红色旅游资源,重点依托会理古城、李庄古镇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开发名城古镇旅游,打造研学旅游。结合水电移民安置村落建设,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和休闲农业景区建设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景区化、品牌化发展。大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化农副土特产品、手工艺品和文化创意产品,培育一批成熟的特色旅游商品。 (四)提升服务功能,营造优质旅游发展环境 提升旅游服务,推进服务人性化品质化。一方面要对电站职工进行旅游服务方面的培训,另一方面要对水电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水电安全运营方面的规则培训,要在第一时间对参观电站的游客进行系统游览参观行为规范讲解,确保电站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结合电站的展示中心,或者利用施工营地,建设景区游客中心,合理布局设立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因地制宜在商业街区、交通枢纽、景点景区等游客集聚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有效提供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建设与游客承载量相适应、分布合理、配套完善、管理科学的生态停车场。鼓励在国省干线公路和通景区公路沿线增设旅游服务区、驿站、观景台、自驾车营地等设施,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向交通、生态、旅游等复合型服务区转型升级。加大旅游节点的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度,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要求。 加强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强化对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等保护,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生物多样性、环境质量优良性、传统村镇原有肌理和建筑元素。注重文化挖掘和传承,构筑具有特色的城乡建筑风格。倡导绿色旅游消费,实施旅游能效提升计划,降低资源消耗,推广节水节能产品、技术和新能源燃料的使用,推进节水节能型景区、酒店和旅游村镇建设。 (五)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旅游可进入性 按照“一体化、便利化、快捷化、无障碍”标准,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改善区域公路通达条件,提升区域可进入性,提高乡村旅游道路的建设等级,推进干线公路与景区公路连接线以及相邻区域景区之间公路建设,形成旅游交通网络。水电站竣工投产后,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及时组织开展对复建公路、专用公路验收,并办理移交接养手续,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交通保障作用。对于暂由水电开发企业管理的专用道路,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道路保通和安全设施建设,并对办理通行手续的游客实行开放管理。鼓励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开通旅游专线或公交车。推进旅游风景道、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交通驿站等公共休闲设施建设,打造具有通达、游憩、体验、运动、健身、文化、教育等复合功能的主题旅游线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省市县三级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有关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水电+旅游”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推进到位;做好“水电+旅游”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创建工作的学习交流,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水电开发与旅游融合发展,营造全域旅游发展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策支持 市、县政府要将水电旅游纳入本地区旅游发展规划,出台优惠政策,重点加以培育;统筹使用好移民后扶资金及政策,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水电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做好水电旅游线路宣传推荐工作,引导水电开发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水电旅游开发。 (三)推进示范引领 结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开展我省“水电+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增强全社会参与意识,引导移民以主人翁态度共同参与旅游建设,营造文明旅游新风尚,健全旅游发展受益机制,创建以旅游发展带动移民后服安置产业发展的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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