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江县铁佛镇委员会 通江县铁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铁佛镇开展脱贫攻坚有关问题 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部门: 现将《铁佛镇开展脱贫攻坚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通江县铁佛镇委员会 通江县铁佛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 铁佛镇脱贫攻坚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脱贫攻坚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委办〔2019〕11号)要求,为确保今年我镇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及时抓好有关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付主要论述,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通江县2019年贫困县摘帽动员大会及全镇2019年脱贫摘帽动员大会的安排部署。对照脱贫标准,下足绣花功夫,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短板和不足,对症施策,确保整改成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根据通委办〔2019〕1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委、政府部署要求,集中力量对全镇脱贫攻坚有关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查摆脱贫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交通、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饮水、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逐条逐项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各单位、各村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要在落实、落地、落细、落小上下功夫,以确保铁佛镇2019年按期完成脱贫摘帽目标任务。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9年2月2日至2月10日) 按照《通江县脱贫攻坚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组织镇、村干部学习脱贫攻坚政策、党纪法规,走村入户宣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化解矛盾,促进村民团结和谐,环境干净整洁。并于2月10日前将铁佛镇工作实施方案情况上报县脱贫攻坚办。 (二)自查问题阶段(2019年2月11日至2月19日) 全面查摆脱贫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交通、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饮水、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各村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排查,对标对表,逐村逐户进行摸排,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形成问题清单,认真填写农户及村脱贫攻坚有关问题查摆及整改台账,各部门、各村要积极指导配合镇脱贫攻坚办做好问题整改及上报,并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确保统一标准、质量和时限要求。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9年2月20日至3月9日) 对照问题台账,认真填写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具体,可操作,整改成效要达到脱贫标准,检查“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各部门、各村要切实肩负起在脱贫攻坚中的神圣使命,着急解决好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按照脱贫标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反馈汇总阶段(2019年3月10日至3月19日) 各村要在3月19日之前以村委的正式文件向镇党委政府报送问题整改工作情况、问题查摆及整改台账。 (五)明查暗访阶段(2019年3月20日至3月底)。镇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将采取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村开展脱贫攻坚有关问题工作的轨迹资料进行督查,对工作不仔细、不认真、敷衍了是的相关单位及人将严肃问责。 四、组织保障 成立镇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 组 长: 伏 云 镇党委书记 李劲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海平 镇人大主席 向勇国 镇党委副书记 赵春芳 镇纪委书记 鲜 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国金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胡 鑫 镇副镇长 张 岚 镇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宣传委员 陆俊峰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镇级各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脱贫攻坚办办公室,刘强任办公室主任,程亚军、胡潇悦、李卉三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力量,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有力有序地推进此次整改工作的扎实开展,要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做到全镇脱贫攻坚有关问题整改齐心协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各村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脱贫攻坚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当前重要任务来抓,要创新方法,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扎实抓好产业发展。要抓好各村产业发展,逐步补齐脱贫产业短板,在谋划脱贫致富产业时,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群众逐渐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要因地制宜并结合实际规划好产业项目,为脱贫致富打下产业基础。 (三)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各村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定时间内确保质量、进度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钩等项目,同时对已实施的安全饮水项目、道路项目等进行对标补短,从而惠及群众利益,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务实推动各项工作。各村要利用群众会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努力化解非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的心理失衡等矛盾,驻村工作队要加强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走访慰问,倾听他们的诉求,因户施策提升帮扶工作的成效及满意度。 (五)强化督查问责。将脱贫攻坚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群众认可度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镇纪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此次工作走过场,不认真履职,敷衍塞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从实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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