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年3月7日在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通江县财政局局长 张 炜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通江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基本、惠民生、防风险、促发展,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稳中求进,圆满完成全县财政各项工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较好。
(一)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第一本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9680万元。执行过程中,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经2018年11月2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调减3500万元,调整为46180万元。当年实际完成4618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0.27%,其中,税收收入2631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04%;非税收入1986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94%。
二是上级补助收入。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级补助收入211497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198753万元,已于2018年11月26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11月26日后,新增上级补助收入14043万元:①返还性收入中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增加2894万元。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8585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70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3356万元(定额结算补助减少2万元、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增加65万元、“三支一扶”补助增加16万元、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减少57万元、市转下达省对扩权县农业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增加3334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8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增加280万元(系优质粮食工程资金增加);固定数额补助增加828万元(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362万元(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增加89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成收入增加464万元)。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增加1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费中央补助资金);教育增加127万元(中职免学费补助增加21万元、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增加80万元、公办幼儿园建设政府债券资金贴息补助增加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990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增加73万元、优抚对象补助增加17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增加751万元、社会救助救济补助增加149万元);医疗卫生增加382万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增加2万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增加380万元);节能环保增加3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农林水减少992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减少1108万元、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减少78万元、政策性保险补助资金减少129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级分成资金增加200万元、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增加87万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增加36万元);交通运输增加70万元(交通建设补助资金);金融增加38万元(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粮油物资储备增加1570万元(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其他收入增加375万元(PPP综合补助资金)。
新增上级补助收入14043万元中,可用财力为9714万元,其余均为专款。
三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7080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125560万元(置换系统债务39108万元,易地搬迁83803万元,污水垃圾治理2000万元,公办幼儿园649万元),已于2018年11月26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1月26日后,减少36414万元。减少原因:该笔资金由省上统一偿还,不纳入我县决算报表反映。
四是调入资金。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入资金300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30840万元,已于2018年11月26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1月26日后,减少124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增加9000万元,其他调入资金减少10240万元(减少原因:根据2018年全省决算报表编制通知要求,不允许地方从存量资金调入)。
综上,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29769万元(详见附表1、3)。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80万元;二是返还性收入7400万元;三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8788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86222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5596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56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209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762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4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843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4642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1245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3252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386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477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691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328万元;四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8105万元;五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6226万元(置换债券2694万元、借新还旧债券37080万元、新增债券86452万元);六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万元;七是上年结余110万元;八是调入资金29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9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9000万元);九是接受其他地区援助(遂昌县)收入3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298557万元。执行中,增加354823万元,已于2018年11月26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11月26日后,支出净减少23727万元,变动如下:
一是新增可用财力安排支出增加8270万元(上级补助可用财力增加9714万元、调入资金减少124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万元),其中,艰边津贴调标1305万元、正常增人增资3563万元、遗属生活补助376万元、上解支出增加1905万元(地税系统正常经费上划增加7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上解增加1187万元、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和契税征收经费上解减少64万元)、离休费81万元、债券发行费增加135万元、弥补调整预算中年初预算部门专项经费缺口563万元、教育等其他支出342万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专项财力对应安排支出增加1765万元,其中,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增加65万元、基本养老金补助支出增加58万元、优质粮食工程增加280万元、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增加89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成收入支出增加464万元;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对应支出增加2448万元;
四是债务还本支出减少36414万元;
五是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万元;
六是平衡预算293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43万元(特岗教师补助1494万元、农村教师生活补贴974万元、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69万元、“三支一扶”补助6万元)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4万元(新型城镇化专项债券贴息119万元、教育债券贴息补助24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人员经费26万元),上述补助对应安排的支出已纳入预算予以安排,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平衡预算,弥补调减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后,造成的已纳入年初预算的部门专项经费缺口。
综上,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629653万元(详见附表2、3)。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176万元;二是上解上级支出11499万元(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等专项上解136万元、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上解10581万元、地税系统正常经费上划782万元);三是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9774万元;四是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176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53万元、国防支出1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977万元、教育支出954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3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4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339万元、农林水支出1585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44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0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92万元、金融支出3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5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54万元、其他支出137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728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5万元。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品迭后,年终结余116万元,根据《预算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第二本预算)
(1)收入执行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1800万元,执行中,增加43445万元,已于2018年11月26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11月26日后,新增8496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净增加8054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862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82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增加250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净增加442万元,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增加50万元、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2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减少55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基金增加189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增加68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增加2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增加149万元。
综上,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83741万元(详见附表7)。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6005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58624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1893万元;三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700万元;四是上年结余94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1800万元,执行中,增加43445万元,已于2018年11月26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11月26日后,新增8252万元。一是本级政府性基金安排减少12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202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1万元);二是上级补助资金对应支出增加44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5万元(清算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农林水支出增加189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基金补助)、其他支出增加308万元;三是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增加9000万元,由调整预算数20000万元调整为29000万元;四是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增加13万元。
综上,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83497万元(详见附表8)。一是政府性基金支出5449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5054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专项债务收入对应安排4911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专项债务收入对应安排680万元、污水处理费及专项债务收入对应安排75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万元;农林水561万元;其他支出1278万元(系彩票公益金支出);债务付息支出204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万元。二是调出资金29000万元。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与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品迭后,年终结余24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第三本预算)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执行中,增加600万元,已于2018年11月26日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1月26日后,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0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详见附表11)。
4.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第四本预算)
(1)收入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40560万元(含上年结余执行数25192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4626万元,已于2018年11月26日报经县人大常委会十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11月26日后,新增612万元。包括:个人缴费收入增加646万元、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增加7万元、政府补贴收入减少38万元、其他收入减少3万元。
综上,全县社保基金收入总量45798万元(详见附表14)。一是个人缴费收入6013万元;二是投资收益(利息收入)723万元;三是政府补贴收入13344万元;四是其他收入157万元;五是转移收入(异地参保转回)15万元;六是上年结余25546万元(2018年决算数)。
(2)支出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849 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2525万元,已于2018年11月26日报经县人大常委会十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11月26日后,新增55万元,当年社保基金支出完成1342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2369万元(详见附表1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级次执行情况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年初预算84828万元的基础上,预算执行中增加支出52396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变动为137224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
2.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县财政下达乡镇财力性补助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共440952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
(三)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工作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按决算口径算账,当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量629769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1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49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77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万元,年终结余116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2.预备费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债务付息支出等难以预见的开支,符合《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
3.部门预算改革推进情况。县级所有预算单位按规定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并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县财政局按规定及时批复了部门预算,在通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县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全部在互联网公开。
4.落实代表委员和群众意见建议情况。2018年县财政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2件。其中,涉及乡镇财力保障类4件;涉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类5件;乡镇场镇规划设计和旅游规划等设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1件;村社妇联主席报酬问题的建议1件;将科研项目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1件。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办理。已解决8件(A类),一是严格落实各项乡镇财力保障政策,公用经费根据实有编制数按一类乡镇17100元/人、二类乡镇16150元/人、三类乡15200元/人足额预算;二是安排9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乡镇垃圾处理,切实解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问题;三是安排300万元旅游规划费用,支持王坪创5A、空山乡和唱歌乡创4A。正在解决3件(B类),会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暂无法解决1件(C类),村社妇联主席报酬目前暂无政策纳入预算安排。回复满意率100%。
以上是2018年“四本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回顾
(一)聚焦债务风险,化存量,控增量。一是摸清隐性债务家底。对全县2014年底以后发生的隐性债务,逐笔清理汇总,通过省财政厅审核,录入财政部隐性债务系统监测平台。二是千方百计化解债务风险。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通江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添措施、想办法,全方位、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隐性债务9.6亿元,偿还省厅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本息5.6亿元。三是严格控制新债。修订完善《通江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规范举借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堵住举债“后门”。
(二)聚焦脱贫攻坚,抓整合,强保障。一是积极汇报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年到位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亿元,同比增长77.8%、增加0.7亿元。二是加大县本级投入。年初预算安排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60万元,同比增长20%,增加660万元。三是深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全年共统筹整合到位财政涉农资金6.5亿元,整合率91.4%。四是补充壮大“四项扶贫基金”,累计建立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和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1.6亿元。五是全面落实兜底政策。兑现落实教育、卫生、社保等兜底类资金4.2亿元,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及时结算贫困患者医疗救助资金,按时发放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特困供养人员等贫困人员生活补贴等,有效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六是在年初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基础上,筹措资金2700万元,足额保障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三)聚焦收入“蛋糕”,抓争取,重统筹。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支持,主动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向上汇报,全年共到位上级补助收入42.4亿元,较2017年增加5.4亿元;到位债券资金12.6亿元,较2017年增加5.3亿元。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从政府性基金调入2.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90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急需重点支出。
(四)聚焦民生改善,补短板,保基本。全面落实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72%。一是保障“学有所教”,安排教育支出近10亿元,保障薄改计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生工程和“三免一补”、营养餐改善计划等资助政策到位。二是保障“老有所养”,安排资金6.7亿元,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负担配套部分实现“应配尽配”,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三是保障“病有所医”,安排资金2.8亿元,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政策,乡镇卫生院定项定额补助政策,村卫生室按9500元/个标准补助(县级配套5000元/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55元/人补助(县级配套5.5元/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到490元/人(县级配套49.8元/人),惠及60余万参保缴费人员。四是保障“住有所居”,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大力改善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等农村困难家庭居住条件。五是保障“劳有所得”,安排就业创业扶持专项资金4000余万元,发放小额创业担保贷款2500万元,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惠及就业创业人员1.3万人。六是保障“干部所盼”。在按月足额兑现工资、车补的基础上,筹措资金2.8亿元兑现全县干部职工2017年目标绩效奖励。
(五)聚焦高质量发展,转机制,聚合力。一是大力支持基础建设瓶颈改善。结合基层实际,在大胆创新中找出路,在科学管理中要效益,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大力支持壁州大道、环城南路、壁山公园、方田坝水库、小魏路、城区低水位拦河坝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兑现。二是继续转变财政支持发展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拉动作用和放大效应,按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攻坚扶持办法》,兑现以奖代补资金1664万元,带动18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发展;补充农业融资担保基金7500万元,撬动银行放贷3.3亿元。
(六)聚焦PPP项目,抢机遇,促落地。按照县委、政府总体安排,抢抓PPP项目政策机遇期和入库黄金期,2018年,春在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项目成功入库并转采购阶段;小魏路项目从发改库成功转财政库执行阶段;通洗路、环城南路、通中高明校区从采购阶段转执行阶段;壁州大道进展顺利,完成投资5亿多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86%。
(七)聚焦精细管理,建机制,重绩效。围绕财政预算、执行、监督、绩效这条管理主线,紧盯资金分配、财政评审、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强化制度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理财水平。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审、同步批复、同步公开”的管理机制,采取“部门自评、重点抽评”等方式,对教育、医疗、扶贫等资金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27个民生类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二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修改完善《通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大力压缩 “三公”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5%,统筹用于民生类刚性支出。三是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程序。修订完善大额资金审批管理权限和程序,对追加县本级财力和需要再分配的上级专款,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程序报审。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结转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全面清理,全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9209万元统筹用于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五是严把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关。全年送评项目24.8亿元,审减2.5亿元,审减率10%。实现政府集中采购3.8亿元,节约资金0.4亿元,节资率10.5%。六是严格财政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三公经费”、“一卡通”、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检查。历时两个多月的 “一卡通”专项治理,共清查各类银行卡(折)25.5万张,涉及金额9.5亿元;发现问题线索663个,问题金额2457万元;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核实销号。已整改问题562个,追缴退还、兑现1423万元。
2018年,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农业财政工作、乡镇财政管理、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国有资产报告、预算执行分析、部门决算等13项工作名列全省前茅。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受到省财政厅通报表彰。脱贫攻坚工作被巴中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省对县(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获得满分。统筹整合涉农工作被省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表彰为试点示范县,奖励资金320万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更加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骨干创税财源十分匮乏,加工、制造业提供的本级税收仅1375万元,财政收入增幅继续回落。二是刚性支出猛增,主要是干部职工绩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刚性支出挤占可用财力,导致应保未保支出项目形成硬缺口。三是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巨大,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任务异常繁重。四是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和财政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进。
三、2019年财政预算
2019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口径体现为 “一缓两压四保”。“一缓”即收入增速放缓,因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上级统一要求,地方收入增幅必须控制在3%以内,今年我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确定为2%,与以往年度相比,增幅回落较大。“两压”,即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要求,一般性支出必须在上年基础上压减5%。我县仅对专项业务经费按10%进行了调减,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县一般性支出预算总额压减率为5%。“四保”,一是保工资和基本运转,干部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全额保障;部门、乡镇的公用经费维持2018年保障水平不变。二是保债务还本付息,根据上级规定,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必须纳入预算,否则将取消新增债券安排。2019年我县应安排债务本息支出4143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6181万元,不足部分在预算执行中根据财力情况调整。三是保县本级专项扶贫投入,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考核要求,2019年县本级投入脱贫攻坚的资金预计8000万元,年初预算暂纳入5346万元。四是保目标绩效,年初预留可用财力6000万元全部用于2018年目标绩效。
(一)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9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7103万元(税收收入28262万元、非税收入18841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2%;加上返还性收入74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29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50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00万元。收入总量为319872万元(详见附表4、6)。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扣除专项上解150万元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319722万元(详见附表5)。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55万元,国防支出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110万元,教育支出6979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7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2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85万元,农林水支出68734万元(其中,县本级脱贫攻坚专项扶贫投入5346万元,较2018年增长35%),交通运输支出3707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6万元,金融支出24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3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3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26万元,预备费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181万元、其他支出6000万元(预留2018年目标绩效考核奖)。
年初预算剔除专项财力和专项转移支付后,年初实际可用财力19618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保工资、保运转170083万元;2017年目标绩效考核奖金6576万元;预留2018年目标绩效考核奖金6000万元;县本级专项扶贫资金按35%的增幅534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181万元;预备费2000万元。其余应安排未安排的支出8.5亿元,主要包括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解1.3亿元、年初预算专项业务费1亿元、债务还本付息差额部分3.5亿元、基本民生配套0.5亿元,通过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跨年度预算等措施按轻重缓急予以保障。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718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52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75322万元(详见附表10)。
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5322万元(详见附表1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932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713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800万元)、其他支出3424万元(系上级补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债务付息支出286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350万元,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详见附表12、1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个人缴费收入)4261万元,利息收入720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14423万元,转移收入20万元,上年结余3236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5179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548万元(详见附表15)。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7103万元,同比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28262万元,非税收入1884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7088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新增一般债券)150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19872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减去补助下级支出232302万元、专项上解150万元后,县级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总额为8742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7420万元。
以上“四本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2019年县级机构改革后的63个部门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由于机构改革尚未全面完成,暂按改革方案确定的整体划转单位进行了经费划转和归并,待人员转隶、编制划转和“三定”方案确定后,部门预算还将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届时再将调整完善情况及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
四、2019年全县财政工作重点
2019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7103万元,同比增长2%。我们在继续做好日常收支工作的同时,将重点推进以下七项工作。
(一)严守重大风险底线。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大专项债券争取力度,有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严防政府性债务风险。扎实开展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三年攻坚行动”,严防财政资金运行风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二)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摘帽”刚性目标,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县本级投入、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全力保障资金需求,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三)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富硒兔、青花椒等特色农业产业。鼓励农副产品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积极培育涵养税源。
(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公共财政重点向“三农”倾斜。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风险基金”,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示范镇和示范村建设。
(五)加强财政金融互动。转变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补充扩大扶贫小额信贷、农业融资担保等基金规模,采取“基金引导、风险补偿、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聚合财力,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六)加快推进PPP项目。督促社会资本方按约履行资本金到账、融资交割等核心义务,加快项目建设。严格项目管理,严控新增工程,着力打造全省PPP示范项目,积极申报奖补资金。
(七)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拓展绩效管理的覆盖范围和运行链条,建立完善涵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19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苦干实干,创新创造,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振兴发展示范县而不懈奋斗!
名词解释及财政管理有关新规定
1.“四本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简称“四本预算”。“四本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预算,做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设立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除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7.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根据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一般财政预算总收入包括在某一辖区范围内征收的上划中央级和地方各级次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总和。
8.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收入: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行按税种划分收入办法后,原属地方支柱财源的“两税”收入(增值税的75%和消费税的100%)上划为中央收入,由中央给予税收返还。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从2016年起,国务院决定将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时确定的增值税返还,改为以2015年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对增值税增长或下降地区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或扣减。
9.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反映“营改增”实行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后,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返还的“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11.上年结转项目:指在上一预算年度内项目未全部完工或支出计划未实施,不能在当年实现支出而需在下一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
12.转移支付补助: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政府为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促进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保留改革前结算补助等转移支付项目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现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促进各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旨在实现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实行专款专用。
13.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债务、或有债务。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地方承借的中央转贷的外债。或有债务,指存量债务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以及国务院批准锁定存量后新发生的政府依法担保外债。
14.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级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由省级财政转贷给地方政府作为债券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15.置换债券:是在财政部甄别存量债务的基础上,把地方政府的短期、高息债务,如银行贷款、理财产品及城投债等,置换为中长期、低成本的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有利于优化地方政府债务期限结构,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财政部先后印发文件,要求各地要规范实施PPP项目,切实加强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严禁借PPP变相举债,同时要强化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10%“红线”约束,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防止盲目推进PPP项目造成财政承受能力不可持续。
17.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提出省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18.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运用等主要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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