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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69/2019-00028 |
主题分类:文件\ |
发布机构:通江县朱元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3-18 |
文 号: |
关 键 词: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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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亮点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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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有4个章节的标题发生变化:“职务与级别”修订为“职务、职级与级别”,“职务任免”修订为“职务、职级任免”,“职务升降”修订为“职务、职级与升降”,“惩戒”修订为“监督与惩戒”。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公务员法的修订和学习贯彻等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作了相应修改完善,体现了对“关键少数”从严管理的要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衔接,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
【亮点解读】
修改公务员养老等保险待遇
亮点1:非领导职务改革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把原来公务员法第三章章名“职务与级别”修改为“职务、职级与级别”,把现行公务员法中“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调整为“领导职务”、“职级”,规定了设置原则,明确了领导职务、职级层次的划分。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在此基础上,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以及其他章节中与此有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同时,根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分类改革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改革深化的实际,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职位聘任试用期也作了明确。
亮点2:工作3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服务30年后可以申请提前退休。除了公务员,参公人员也是一样,他们也都在执行《公务员法》。因此,他们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公务员法规定,60岁以上的男子、50岁以上的女工以及55岁以上的女干部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正常退休。如果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也可以退休。此外,公务员如果工作30年或20年或20年以下,退休时间少于5年,根据行政权限,经人事局和组织部批准,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在这项改革方案中,对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规定离退休只要不超过5年的人,就可以申请退休,并由社保部门提前予以保障。这项政策不限制个人身份,即无论是公务员、还是普通员工、普通雇员还是临时合同工。同时,工作年限没有限制。只要个人的年龄低于离退休年龄不超过5岁,就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亮点3:增加“违反家庭美德”等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来公务员法第九章章名“惩戒”修改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修订草案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在奖励上仍分为五类,把“授予荣誉称号”修订为“授予称号”。增加了监督内容,明晰了所有单位的监督职责,“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处分”。
亮点4:公务员加班应补休或补助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奖励原则、奖励情形、津贴补贴、加班补助等规定中都调整增加了有关表述。按照公务员养老、医疗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对涉及公务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待遇的规定作出相应修改。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和住房、交通补贴等津贴补贴。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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