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基础分类/动态/工作动态 |
索 引 号:0037/2019-00046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9-03-06 |
文 号: |
关 键 词:春雷行动 |
|
稽查大队:检查美容美体单位持续推进“春雷行动” |
|
按照“春雷行动2019”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对辖区从事美容美体的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看各经营单位商品质量、进货来源、索证索票等情况,是否有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广告,是否有商品效果进行扩大宣传的行为,是否有对商品或服务功效进行断言或保证宣传的行为。 检查的同时,即使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单位自律诚信、依法经营,在广告宣传中严格把关,严禁非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以外的其它商品、服务广告出现“疾病治疗功能”和“医疗用语”,不得在商品广告中使用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词语。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