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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67/2019-00026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3-20 |
文 号: |
关 键 词: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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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安镇量化2019年信访稳定综治防范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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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安镇量化2019年信访稳定综治防范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各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党委对信访稳定综治防范工作的领导,严格干部考核考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坚持稳定信访综治防范工作“一票否决制”,特制定量化2019年信访稳定综治防范工作考核办法,请认真遵照落实。永安镇量化2019年信访稳定综治防范工作考核办法一、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辖区负责制”、“一把手负责制”,信访、稳定、综治、防范工作总分10分,进行量化考核,实行扣分制。直到扣完为止。纳入镇党委的年度考核。二、未按要求搞好阵地建设的扣2分,阵地“十有”每少“一有”扣0.2分。有办公室,有必需的办公设施,有村信访工作站、维稳、综治、防范办公室(站)标识牌,有必要的工作制度(上墙),有专题会议记录本,有表、册、簿、文件专夹。有组织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有台账(稳定、信访、综治、防范)。三、每月信访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因漏查、漏控或者因工作不到位引发一例到县、市、省、京责任上(信)访的责任单位:分别扣1分、2分、3分、4分。包案领导小组占5%、排查记录占15%、稳控措施(包案领导、稳控方案、看守措施)占60%、下访记录占10%、回访记录占10%。造成永安镇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的政治、经济责任,到上级接上访人员的经费根据具体情况在其村(社区)办公费用中扣减。四、每月20日向信访维稳办报送信访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月报表,大调解软件录入资料(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每月一份)。不稳定因素信息录入资料(不稳定因素概述不少于80个字,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延期、不报、无效的一种资料扣0.2分。其它临时性资料未按时间报送一种扣0.5分。五、矛盾纠纷一律由村(社区)先行调解,驻村工作队一并参加,并做好调解,否则镇大调解中心不予受理,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将调解资料上交镇大调解中心,镇大调解中心每牵头调处一例矛盾纠纷扣所在村(社区)1分,双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知情人的调查笔录、综合调查报告(包含处理建议)、调解会议记录,每少一种资料扣分0.25分。跨村(社区)纠纷由事发地所在村(社区)协调调解。镇调解一起跨村纠纷的,涉及的村各扣0.5分。六、平安建设、治安巡防、综治月宣传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半年检查一次,综治治安巡防队佩戴红袖标每月巡防两次,并填写记录。未填写记录、未报送巡防影像资料少一月扣0.1分。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宣传平安建设的法律、政策、上级会议精神每少一次记录、影像资料扣0.2分、综治宣传月活动资料发放,会议宣传,板报专栏、标语记录、影像每少一种扣0.2分。七、若发生有邪教组织和人员活动的村(社区)未报告者扣2分。干部帮教原邪教组织人员花名册,每一季度开展一次帮教活动,召开座谈会,进行交心谈心,花名册、记录、影像每少一种每次扣0.2分,反邪教警示宣传月活动宣传资料发放花名册、召开会议影像每少一种扣0.2分。八、上级检查、暗访的村(社区)因工作不到位影响永安镇考核者扣2分。九、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报平安,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不零报告每时段扣0.5分。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一)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每少一次扣0.2分,有会议记录,影响图片。(二)群众知晓率,每少10%扣0.05分。(三)制作悬挂标语,没有的扣0.5分。(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线索排查,每月20日上报镇扫黑办,每少一次扣0.5分。(五)镇扫黑办与镇纪委每季度组织一次督查,分值在80分以下的扣1分,整改不到位的扣0.5分。十一、此考核由信访维稳办根据上报资料,镇督查情况,按月统计,按月扣分,并进行通报,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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