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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67/2019-00030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通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3-20 |
文 号: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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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安镇2019年度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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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安镇2019年度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镇级各单位,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度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永安镇2019年度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要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以环保优先,改善人居环境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建设“生态永安、文化名镇”为目标,努力做好今年全镇环境保护工作。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监管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二、总体目标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生态环境为主线,改善镇容镇貌,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生态发展保护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村(社区)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达标,禁养区畜禽养殖全部取缔,限养区规模养殖污水排放达标,全部取缔辖区内违规小作坊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大气污染防治以及秸秆焚烧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显着改善,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稳步提升。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环境保护工作已纳入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和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镇成立由党委书记莫小敏、镇长程波任双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管领域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日常办公,开展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建立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环保工作的常态化、深入化。四、主要工作(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模式。1.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全面实施辖区内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地等场所的扬尘污染治理,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源头解决运输抛洒扬尘污染(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交管站、各村民委员会)。2.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全面禁止秸秆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露天焚烧(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3.强力取缔违规小作坊生产场所。对小作坊生产场所简单,卫生环境条件差,油烟排放不达标,证照不齐全的作坊要依法取缔(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食药站、工商所)。4.强化祭祀活动烧纸污染管理。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组织村(社区)加强无序祭把境纸管理,减轻祭祀引起的大气污染。(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文化站、林业站、各村民委员会)5.严控腌腊制品熏制时令性污染。加快推进取消主城区有烟熏制进程,并将无烟熏制设备向村(社区)延伸(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食药站、各村民委员会)。6.控制烟花爆竹燃放污染。按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告,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联动,加大宣传,引导群众在规定时限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尽量缩短燃放时间(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安办、工商所、派出所、集镇办、各村居民委员会)。7.禁止城区燃烧散煤、木材等取暖行为。各社区要加强城区烧火取暖行为巡查,严格禁止城区燃烧散煤、木材等取暖行为,重点巡查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集镇办、居民委员会)。(二)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1.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抓好辖区各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禁止向河内和河道倾倒弃土、各类垃圾和排放废水等(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水务站、集镇办、各村居民委员会)。2.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所(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各村民委员会)。3.加强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和场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水务站、水管站、各村民委员会)。(三)依法强化环保监管1.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环保办、水务站、交管站、派出所、各村居民委员会)。2. 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发布环保公告,强化环保宣传,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认真、高效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信访维稳办、派出所、相关执法部门、各村居民委员会)。(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1.加强场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镇容镇貌,使场镇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场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加快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场镇卫生管理,杜绝环境污染现象(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集镇办、安办、村建站、国土站、居民委员会)。2.狠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与美丽新村建设工程相结合,逐步连片改变村容村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完善水利设施综合治理工程、村民安全饮用水工程和易地搬迁建设工程,增强群众保护水源的意识,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保护绿化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站、村建站、国土站、各村民委员会)。3.加强宣教工作。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环保会议及环保相关培训,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村居民生态意识,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牵头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五、实施步骤(一)宣传教育阶段。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利用“三进农家”“百姓说事”活动、楼院会、院坝会、社情民意走村入户等活动进行宣传和收集意见建议。(二)建章立制阶段。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负主责, 各村(社区)书记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环保第一责任人具体抓,负直接责任。(三)排查整改阶段。开展全方位排查,对收集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整改,4月20日前,各村(社区)将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交镇环保办。村(社区)要按照文件精神,经常性对辖区进行巡查,强化整改落实到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四)督查考核阶段。镇环保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环保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迟缓、效果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纳入年终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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