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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92/2019-00034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两河口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3-19 |
文 号: |
关 键 词:雨露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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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申请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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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申请范围 一、受助对象及条件
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含户籍迁至学校的高职在校生)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均可自愿申请享受助学补助。
▲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 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学籍的确认原则上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二、申报时间
春季学期申报时间为3月10日至5月10日, 6月底前补助到位。
秋季学期申报时间为9月20日至11月20日,12月底前补助到位。
三、扶贫助学补助标准
每位学生家庭每学年补助1500元,按照学期分期申请、分期审核、分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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