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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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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75/2019-00033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通江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3-14 文    号: 关 键 词:安全生产
 
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通江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驻镇)相关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就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通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通安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正确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辨识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及应急救援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镇成立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渠

  副 组长:景成宪、刘良东、何平、雷荣、苟远奉

  成 员:米思源、岳明、苟志军、赵克斌、周文华、李红玲、王强、徐军、黄兵、莫容陈、马丽、岳昕、伏晓艳、杜俊才、刘洪英、李成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良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成都同志具体负责督促、协调全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三、时间步骤

  即日起至2019年5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3月底)

  各村(居)、镇属(驻镇)相关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并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4月)

  各村(居)、镇属(驻镇)相关单位(部门),要定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指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整治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企事业单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集中开展隐患整治工作。

  (三)全面巩固提高阶段(5月)

  各村(居)、镇属(驻镇)相关单位(部门),要组织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并将工作成效总结上报至镇安办;镇党委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纳入目标考核。

  四、整治重点

  (一)开展建设施工专项整治(含重点工程、土地增减挂钩工程、道路硬化(拓宽)、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饮水、危旧房改造等)。一是检查水利设施、安全饮水、易地扶贫搬迁、道路、危旧房改造、阵地建设、棚改等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沆等地质灾害危险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特别是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施工营地、工棚、仓库是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加强对深基坑及低洼施工作业现场检查,严防水淹施工作业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发生。三是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开展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等环节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建筑施工企业不按设计施工,违规抢工期、抢进度等行为;以场镇燃气、桥梁、供水管道、渣土堆场、户外广告牌、玻璃幕墙和老旧危房整治为重点,开展城镇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特别是要落实对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四是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和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五是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各村(居)、村建站、沙溪国土资源所、交管站、水务站、文化站、扶贫办)

  (二)开展道路(水上)交通运输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督查,重点查处工程车、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二是加大对桥梁、涵洞等重点交通设施和临水临崖路段、受不良地质灾害影响路段、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和隐患治理;三是加强路面交通安全管控,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和农机、变型拖拉机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客运车辆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四是检查运输企业(个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车辆安全性能检查情况,以及依法取缔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运输车辆,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个人),依法责令停运整顿等情况;五是检查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驾驶员培训以及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情况;六是检查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设施、标识标志牌设置情况,特别是交通事故多发点、危险路段的公路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建设情况;七是要加强对桥梁、涵洞、边坡、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八是加强天气预报、预警,在暴雨天气、能见度过低、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要采取限速限行措施;九是加强驾驶员的安全培训,特别是针对雨雾天气安全驾驶和车辆自燃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培训教育。十是持续开展“救生衣行动”,严格群众性水上活动的审批管理,严厉打击无人机未经许可飞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居)、沙溪派出所、交管站、农业服务站)

  (三)强化农村农业安全专项整治。随着我镇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危房改建、农民自建房和新农村聚居点建设不断增加,但农村农业安全监管不够深入,安全隐患整治不够彻底,施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加之农业和农村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造成近段时间农村农业安全事故频发,农村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因此各村(居)、镇属(驻镇)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农机、变型拖拉机、船只(自用船)、农村能源(沼气)等行业的监管,要建立健全农村能源安全防控体系,特别要抓好农村沼气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大小春生产用沼气肥料高峰期、春秋沼气项目建设集中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水库(山坪塘)、农村水利设施的监管;加强农村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农村村民自建房施工、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建设施工、安全饮水工程施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施工和危旧房改造等建设行为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农村道路路面管控,依法查处农机、变型拖拉机、摩托车、私家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地质灾害隐患、山洪灾害隐患的排查,强化农村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隐患治理工作的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养老院(敬老院)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各村(居)、农业服务站、沙溪派出所、交管站、沙溪国土资源所、村建站、水务站、文化站、扶贫办、民政办、市管站)

  (四)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严防冒顶片帮事故为重点,抓好采空区安全监管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我镇泥岩矿非法开采企业的管理,严禁非法开采、以采代探、超范围作业、无证作业等。以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大雾、暴雨、冰雪、雷电等恶劣气候下停止施工作业相关规定。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切实抓好尾矿库放矿筑坝管理。 (责任单位:沙溪国土资源所、相关村)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镇综合体和石化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以及养老机构、幼儿园、“三合一”、“多合一”等敏感场所,持续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继续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品行为,系统治理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沙溪派出所 沙溪市场管理所(站)、村建站、民政办、沙溪中心卫生院、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村(居))

  (六)开展城乡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安全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老旧建筑、场镇燃气、场镇河道、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加强农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山坪塘、沼气等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平安渔业”、“平安农机”活动。 (责任单位:各村(居)、沙溪派出所、村建站、交管站、农业服务站、水务站、安办)

  (七)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以“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为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格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加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三超一改”和非法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严格民爆物品销售、运输等环节管理,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措施。 (责任单位:沙溪派出所、沙溪市场管理所、交管站、安办、沙溪中心卫生院、沙溪初级中学、各村(居))

  (八)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体育竞技、文艺演出、商贸会展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开展车站、超市、市场、KTV、酒店(酒楼)、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寺庙、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单位:各村(居)、沙溪派出所、交管站、卫计办、沙溪市场管理所(站)、文化站、民政办、沙溪中心卫生院、各中小学(幼儿园)等)

  (九)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以电梯、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以气瓶充装和管道天然气等场所(部位)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和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责任单位:沙溪市场管理所、市场管理站)

  (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岗位。深入开展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酒楼(酒店)餐馆、卫生院、王坪景区内、超市、副食门市、小作坊、药店(诊所)等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建立自办宴席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及原料检查制度、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确保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单位:各村(居)、沙溪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市管站、农业服务站等相关单位(部门))

  (十一) 开展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以污水处理厂、沼气池、粪池、苕窖、涵管、涵洞等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安全事故防范为重点,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场所的排查、检查,督促各类工贸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认真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台账,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审批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严格作业现场监管。持续开展建材行业窑炉,持续开展粉尘防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爆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督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强化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各村(居)、交管站、农业服务站、水务站、村建站、安办及其他镇属(驻镇)相关单位(部门))

  (十二)开展春季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各村(居),有关部门要以“两保一降”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严管林地林缘300米范围野外用火,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全面完成镇、村逐级包保和护林员包山头、看护员包片、检查员包卡的台账更新完善。要组织相关巡查力量开展专项行动,从严打击林区焚烧秸秆、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点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坚决把火灾隐患消灭在山下林外。要督导林区村社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林缘“300米范围以及林内孤坟、散坟、老坟等重要部位的自防自查。落实森防指成员单位分工职责,强力监管林区厂矿企业、公路养护等生产用火,排查整治电力电信设施故障等火灾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和重要设施安全。健全林区老人、儿童和重点人员监护台账,落实监护责任。加强相邻村联防联护,畅通信息,彼此支援,构建群防群治格局。(责任单位:各村(居)、林业站等)

  (十三)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建设施工、涉水建设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属(驻镇)相关单位(部门))

  (十四)持续开展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健全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到村到户责任制,结合“安全生产月”,进一步利用“农民夜校”、“村村响广播”、各种会议、宣传栏、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山洪灾害防治、学生防溺水、安全乘车、防煤气中毒、食品药品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沼气池、粪池、苕窖等有限空间事故防范知识宣传;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做好安全用电、农药使用常识培训;加强农村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知识和职业健康常识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属(驻镇)相关单位(部门))

  五、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各村(居)、镇属(驻镇)相关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森林火险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安全风险,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到风险管控不留死角、隐患治理没有盲区。

  (二)强化安全风险。要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目标.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要防范化解道路交通运输、建设施工、非煤矿山、农村和农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重大风险。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科学妥善处置。

  (三)强化监管检查。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与“打非治违”和监管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提升监管检查质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监管检查文书,依法从严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党委政府将会适时开展安全督查检查,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工作实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采取全镇通报、约谈等方式加以督促推动。镇党委政府把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内容。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相关单位,从严追究其负责人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严惩处。

  通江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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