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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56/2019-00044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芝苞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3-27 |
文 号: |
关 键 词:乡村振兴战略统计暨涉农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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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统计暨涉农监测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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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府发〔2019〕33号
通江县芝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统计暨涉农监测实施方案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按照省、市、县 要求,积极推动深化统计改革,完善统计体制,强化统计监督,优化统计职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统计监测的作用,达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的。芝苞乡政府制定了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爱暨涉农监测的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实施。
附件:芝苞乡乡村振兴统计暨涉农监测实施方案
2019年3月11日
芝苞乡乡村振兴统计暨涉农监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按照省、市、县 要求,积极推动深化统计改革,完善统计体制,强化统计监督,优化统计职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统计监测的作用,达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的,为乡村振兴发展摸清家底,全方位对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提供有力数据支撑。根据上面有关会议精神 ,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委 1 号文件精神,遵循五大发展理念,聚焦脱贫攻坚和转型发展,紧扣农业供给侧改革,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探索建立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为进一步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前站,做好铺垫。
二、统计内容及范围
乡村振兴统计暨涉农监测是通过数据的形式反映截止目前乡村的经济发展状况,为下一步正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提供决策性依据。本次统计内容分两种报表,一是基层年报,二是综合年报。
(一)、基层年报
1.川J101表,四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
2.川J102表,四川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情况
3.川J103表,四川省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情况
4.川J104表,四川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
5.川J105表,四川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统计范围:
1.辖区内全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农业、林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科技产业园区。
2.符合标准的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
3.符合标准的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社会化服务型龙头企业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
4.符合标准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农业(家庭农场)经营户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经营户,按规模农业经营户登记:种植业:一年一熟制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100亩及以上、一年二熟及以上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50亩及以上、设施农业的设施占地面积25亩及以上。畜牧业:生猪年出栏20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2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20头及以上;羊年出栏100只及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10000只及以上;蛋鸡、蛋鸭存栏2000只及以上;鹅年出栏1000只及以上。林业:经营林地面积在500亩及以上。渔业:淡水或海水养殖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长度24米的捕捞机动船1艘及以上;长度12米的捕捞机动船2艘及以上;其他方式的渔业经营收入30万元及以上。农林牧渔服务业:对本户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及以上。上述任一条件达不到,但全年农林牧渔业各类农产品销售总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经营户,如各类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大户等,按规模农业经营户登记。)
(二)、综合年报
1.川Z101表,四川省农村土地经营情况
2.川Z103表,四川省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试行)
3.川Z104表,四川省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试行)
统计范围: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全部农业经营户、经营单位,所有村民委员会、有农业经营活动的居民委员会,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管理机构。
三、组织实施
1、宣传培训:2019 年 3 月 12日组织召开统计监测工作宣
传及业务培训;
2、摸底调查:2019 年 3 月 12 日——2019 年 3 月 15 日;
3、初表审核:2019 年 3 月 16 日——2019 年 3 月 19 日;
4、信息录入:2019 年 3 月 20 日——2019 年 3 月 24 日
报送要求:
1.所有报表均是由社上报村,村上报乡,做到逻辑清楚,数据真实。
2.所有报表都要归档整理(专档专用),留存备查。
3.严格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统计工作,不得延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乡村振兴统计暨涉农监测统计领导小组。加强对乡村振兴统计暨涉农监测统计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站,负责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工作。各村民委员会对辖区内乡村振兴统计暨涉农监测统计工作负责,主要负责会议精神传达、乡村振兴统计暨涉农监测统计工作宣传、信息的审核和上报。乡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明确目标任务、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乡村振兴统计暨涉农监测统计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对在乡村振兴统计工作中有违纪违规现象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乡村振兴统计暨涉农监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村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对统计指标的解释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村组的监督检查,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数据不符逻辑的要及时发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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