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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47/2019-00051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杨柏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3-27 |
文 号: |
关 键 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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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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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3月13日巴州区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违法贩运生猪致使疫情扩散传播。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生猪违法调运和饲喂泔水的危害,认真落实通江县3月18日晚“全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堵外疫、禁泔水、查冻库、严排查”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入我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生猪动态监管
按照“乡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场户”的原则,实行“一日一巡查,一日一报告”制度,乡镇干部包村名单见附表1,村社干部包场户名单于3月20日下午5点前报镇农业站备案,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包场户干部联合对辖区内生猪补栏情况进行排查,建立生猪补栏、出栏“两本帐”(附表2、附表3),动态管理生猪存栏情况,每日下午15点前由乡镇包村干部报镇农业服务中心汇总备案并上报。自2019年3月19日起,所有生猪出栏前镇农业服务中心凭村社干部书面证明未饲喂泔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等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的生猪,村社干部无原则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后逐级上报至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强化生猪调运监管
(一)严禁省外生猪及其产品调入我镇。按照省、市、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生猪调运规定,禁止生猪跨省调入我镇,通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行24小时值班(附表4),强化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做到每车必查、每批次必查、每张检疫证明必查;在生猪动态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调运等行为,立即无害化处理,不得劝返。
(二)强化省内生猪落地监管。省内县外调入生猪必须提前申报,调运前养殖、屠宰业主向镇农业服务中心申报,经“中心”同意后方可凭检疫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阴性进行调运(流程参考省指挥部「2019」1号文件),落地前由镇官方兽医现场检验签字确认后卸车入圈,私自卸车入圈生猪一律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泔水饲喂生猪
各村(居)委会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一旦发现泔水喂猪,上报镇人民政府,一律按非洲猪瘟疫情予以扑杀,政府不予补偿;对提供泔水喂猪的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调运泔水喂猪的车辆,上报公安机关一律扣留;实行镇领导干部包村到场(见附表5),村社干部包散养户,发现泔水喂猪,一律问责挂包干部;镇市场监管站监督餐饮企业建立«餐厨剩余物管理数据统计表»(附表6),坚决打击收、售泔水饲喂生猪的行为。
四、强化冻品和市场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站一是要摸清经营辖区所有冻库库存,对冻库贮存的冷冻猪肉及制品进行逐项核查,建立管理台账,标明来源地、运输方式等,做到来源明、去向清,对来源不明的冷冻猪肉及制品,及时上报协同抽检处置。即日起,全镇所有冻库新入生猪产品必须采样送检,凭检测合格报告入库,并实行分类分区存放,防止交叉感染。二是要对辖区内猪肉及其产品销售单位针对猪肉及制品来源、质量进行核查,建立管理台账。
五、强化行风政风肃纪
各村(居)委会、全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必须熟知杨柏镇区位情况,充分认识生猪产业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镇的安排部署,对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镇纪委时常加强监督,对防控工作出现的渎职、失职、履职不力等行为,直接移交纪检监察立案处理。
附表1:杨柏镇农业技术人员非洲猪瘟防控包村花名册
附表2:杨柏镇村(居)养殖场、户生猪补栏统计表
附表3:杨柏镇村(居)养殖场、户生猪出栏统计表
附表4:杨柏镇非洲猪瘟防控通巴卡点值班表
附表5:杨柏镇领导干部非洲猪瘟防控养殖场监管表
附表6:杨柏镇村(居)餐厨剩余物管理数据统计表
通江县杨柏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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