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2019〕19号文件和通江县委2019年3月18日晚组织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指示。我乡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突发非洲猪瘟疫情,特制定本专项防控方案。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非洲猪瘟病发病率、致死率高,是世界范围内危害养猪业的头号杀手,目前尚无有效疫苗,一且发病,将大范围地扑杀生猪,并禁止生猪及生猪产品流通,停止生猪屠宰等防控措施,给养猪业造成毁灭性打击。市委和县委领导人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毫不放松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落实地方责任,坚决阻断疫情传入和传播。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经政府研究成立三合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调整名单如下: 组 长:王辽林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闫 勇 政府副乡长 成 员:袁碧蓉 乡纪委书记 盛友华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 跃 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小燕 党政办主任 董海东 安办主任 张建华 财政所所长 陈国礼 交管站站长 徐和江 市管站站长 王亚琼 林业部门负责人 程映彬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员工 向 超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员工 王新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员工 苟虎书 卫生院院长 许荣华 三合乡小学校长 各村社干部、驻村工作队、各村防疫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盛友华、向超、程映彬、王新军具体组织、协调全乡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工作。 三、落实措施,加强防控 (一)暂停生猪外引。从即日起停止一切生猪外引经营活动,暂停从乡外引入生猪产品。 (二)强化屠宰监管。农业服务中心、食药站要严把生猪及其产品入场查验关,严禁从乡外调入生猪,对来自外乡、外县、外市、外省的生猪,就地隔离并报请县防控中心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同时也要根据市场需要,组织生产,确保肉品市场供应稳定和生猪补栏。 (三)严禁泔水养猪。根据通报目前我国使用泔水养猪已引发四例非洲猪瘟疫情,使用泔水养猪风险极大。各村和乡级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集和处理的监督管理,禁止泔水流入养殖环节。 (四)规范肉品经营。为防止省市县外疫区或陆路途经疫区的生猪产品进入我乡销售,即日起,所有生猪产品必须凭有效检疫证明和养殖所属村证明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批准进入市场销售;并建立购销台账,健全检疫检验票证登记管理。 (五)加强疫情排查。要对全乡所有养殖场(户)开展拉网式的疫情排查,坚持疫情排查日报制,每日在下午4点钟前报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心汇总向县报;(20头以上养殖户由乡农业服务中心排查,20头以下由村负责排查汇总报乡防控领导小组)。加强对养猪场、农村散养户的监测巡查,发现异常发病、不明原因死亡的猪只要按规定及时报告。 (六)强化应急保障。农业服务中心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消毒品、消毒设备、生物制品、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 (七)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居)委会、驻村工作组、乡级有关单位和政府各部门要科学宣传,普及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非洲猪瘟,科学消费猪肉产品,以减少易感动物和降低养殖经济损失风险。 (八)加强信息沟通。各村民委员会、驻村工作队、乡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迅速行动,发现疑似情况要互通信息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四、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事关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部门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密切配合。各驻村工作队、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动物疫病“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领导,科学宣传,教育养殖农户主动配合开展非洲猪瘟的监测排查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场镇、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督促全乡各养猪户和仔猪经营户暂停引猪;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扑杀辖区内的染疫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农业等部门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防控知识普及,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财政所要负责安排全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和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要负责制定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方案,强化应急物资贮备,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开展动物检疫疫情普查、监测、预警预报、流行病学调查、非洲猪瘟临床可疑疫情的诊断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食药站要负责加强对场镇餐馆、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收集和处理的监督管理,要求餐馆、学校、食堂做好餐厨废弃物登记台账;,严禁疫区省份或陆路途经疫区省份的生猪产品进入我乡;加强对肉品销售市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肉品市场经营秩序;交管站要配合有关部门搞道路运输动物及产品的监测,在道路入口处设卡检查,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严禁外地生猪及其产品流入;林业部门负责收集野猪活动范围和迁徒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清水池村、插垭子村、黑岩坪村要负责切断与外乡的联网路,加强监管,严禁外部生猪流入我乡辖区。 五、加强监督,严肃问责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驻村工作队、村民委员会、乡级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在省市县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打赢防控非洲猪瘟“攻坚战”。乡纪委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行动迟缓、防控不力、工作不在状态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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