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两会”和“清明”期间森林 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目前,我乡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火警戒期。随着全国“两会”的召开,紧接着清明到来,加之春耕时节已到,农事用火,清明祭祀活动频繁,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增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各村社、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警惕、严加防范,把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抓实抓细,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 随着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的深入推进,森林面积逐年递增,火灾隐患十分突出。烧荒积肥、烧田坎等现象屡禁不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祭祀习俗还普遍存在,加之清明临近,踏青游玩人员逐步增多,当前又是森林火灾易发、高发、频发期,人为火源防不胜防,森林防火压力与日俱增。为此,各村、各单位一定要顾大局,以维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清醒认识,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 二、落实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村干部和护林员要摒弃麻痹思想,克服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做到早发动、早部署、早安排,把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人为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精心安排部署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头和山头。各村干部和护林员要认真分析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落实专人,限定时间整改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书写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召开群众会、院户会、在林区主要路口竖警示牌等形式全力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扎实做好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做到户、做到点、做到人,不留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深入人心,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避险常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四、强化措施落实 各村干部和护林员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巡查、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建立森林高火险期隐患排查、日常巡查、等机制,对公路沿线、自然保护区、垃圾焚烧点、生态公益林集中区、农事用火频繁区等特殊部位,全面深入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村或个人要做好防范措施。特别是上坟烧纸、燃放鞭炮、小孩林区玩火、农事用火、抽烟、旅游烧烤等历来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各地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切实加强火源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二是严格落实人员监管制度,对老人、小孩及智障人员实行专人监管;三是严格落实巡山护林制度,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采取管护人员轮流昼夜巡护、死看硬守,杜绝带火入山;四是严格执行进山登记制度,严禁非林区工作人员进山;五是严格执行违章用火处罚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形成见烟就查、违章必究、失火必罚的火源管理格局;六是严禁带火进山扯竹笋的行为,高山村一定要严防死守。 五、严格24小时值班报告制度 各村干部和护林员必须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坚持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发现火情要及时处置,并及时逐级通报情况,严禁有火不报、以大报小现象发生。对因值班制度不健全、干部不带班、工作人员值班不到位而导致灾情扩大的要追究村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乡政府值班电话: 0827-7556001. 特此通知 通江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2018 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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