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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2019-00037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3-28 |
文 号: |
关 键 词: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违治理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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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违”治理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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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府发〔2019〕37号
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三违”治理长效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加强“三违”整治长效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广大群众形成讲法律、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氛围,巩固城乡“三违“整治成果,不断完善建设领域的秩序,加强“三违”宣传教育,切实抓好“三违”整治工作,提高我乡建设质量和居住环境,加快我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我乡“三违”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三违”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三违”整治整治工作实行村两委组织、分级负责、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实行目标管理和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切实加强对整治考评工作的领导,形成村主要干部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确保各项组织、人员、经费、任务、措施“五落实”。
(二)乡“三违”领导小组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对辖区的“三违”整治工作,对辖内的“三违”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村内“三违”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和评比,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工作到位。
(三)各村民委员会成立2至3人组成的“三违”整治工作机构,负责对本村内“三违”整治工作的管理及指导。
二、建立保障机制
(一)村两委要加强对村内“三违”整治工作的领导,把村内“三违”整治工作纳入村两委社会发展计划,不断提高“三违”防控水平。
(二)建立联系制度。建立村级“三违”监督指导员挂钩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村开展“三违”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职。要围绕“三违”整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每年解决一项或几项实际问题,促进村内“三违”整治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共同做村内“三违”整治工作。
三、职责与要求
(一)建立完善的“三违”防控管理制度,有巡查队伍,落实人员、经费。
(二)道路平整,环境整洁,无堆码占道的现象。
(三)无乱用地、乱建设、乱销售等级现象。
(四)无先建设后审批的现象,无规划而建设的现象。
(五)搞好‘三违’领域内的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
四、强化宣传引导
(一)要进一步加大城乡“三违”整治宣传教育力度,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广泛开展农村“三违”整治工作的宣传。要经常性地开展村内“三违”整治宣传与健康教育宣传,并根据村内“三违”整治工作重点,适时开办专题栏目。
(二)大力普及“三违”知识,增强群众社会公德意识和保护意识,树立讲法律的良好新风尚,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村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每两个月至少更新一次内容。
五、落实经费保障
(一)切实保障“三违”案件查办所需车辆及其它办案相关经费。
(二)切实保障“三违”巡查所需车辆及其它巡查相关经费。
(三)关于“三违”工作所需的其它相关经费。
六、逗硬考核落实
加强督查力度。由村两委组织人员进行村内“三违”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以确保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对村巡查人员每半年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更换。
总之,达到三违有人管、有人查、有人拆的全天候防控拆管理机制,致使全乡“三违”建设为零。
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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