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通江县政府信息公开
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通江县信访局
 
 
 
  当前位置:基础分类/文件/政策文件
索 引 号:0094/2019-00033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通江县信访局
发布日期:2019-03-28 文    号: 关 键 词:文件
 
四川公安交警发布清明节出行提示
  人民网成都3月28日电 清明将至,自驾祭扫和春季踏青等活动增多。四川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线路、出行方式,避开出行高峰易堵路段,谨防雨雾恶劣天气,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清明节期间 交通流量分析

清明节期间,受祭祖风俗、小客车高速免费通行、中短途出游、持续阴雨天气等4个主要因素叠加影响,我省道路交通呈现省会成都往返周边城市及攀西地区潮汐特征,预计去程高峰出现在4月4日17时至5日15时,回程高峰出现在7日15时至23时,节日两端潮汐式交通流特征突出。成都绕城、成南、成温邛、成巴、成雅、成渝、成灌、渝蓉、成自泸、雅康、雅西、内宜等高速公路日均流量将大幅增加。热门景点峨眉山、乐山、阆中、都江堰、石象湖、新津、大邑、丹景山、西昌和通往祭扫场地的高速公路出行较为集中。外省入川流量主要集中在重庆、陕西和贵州方向。

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清明假期期间事故主要区域类型分析:丘陵事故比重上升。2018年清明节前后,平原、丘陵、山区事故量之比分别约37%、43%、20%,与全年相比,丘陵事故占比较高。

事故主要路段类型分析:高速公路和公路事故量增加。清明节前后,出游和清明扫墓的人流和车流增加等因素,高速公路和公路事故量增加,事故比重也全面随之上升,高速公路事故数占比约5%,一、二、三、四级和等外公路事故占比均高于全年占比,共占比约56%,城区事故量占比相对减少。

发生事故主要交通工具类型分析:货车、摩托车事故比重有所上升。清明节前后,公路客运、货运、私家车、摩托车、面包车事故量占比分别约0.7%、12%、83%、29%、4%.与全年相比,货车事故和摩托车事故占比较高。

事故主要违法行为分析:以下主要违法行为引发事故比重上升。清明节前后,因未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交通事故约占14%,因无证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约占7%,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约占6%,因违反交通信号引发的交通事故约占4%,因超速行驶和违法超车这两种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高出全年占比,分别约占总数的3%、2%。

高速公路管制措施 交通安全出行提示

4月5日至7日清明假期,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暂停对运输超限超载不可解体物品车辆允许通行高速公路的意见反馈。4月7日返程高峰12时至20时,禁止三轴(含三轴)以上(不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重型货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确实需要通过高速公路运输机场航空汽油、高速公路加油站所需燃油以及涉及民生所需等特殊情况下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交警监管下安全行驶,就近、短暂通过高速公路。雅西、雅康高速公路继续严格管控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

同时,四川公安交警提醒出行市民,在清明节祭扫出行时,驾驶车辆请平复情绪,保持平和心态,注意行车安全。出发前要对车辆制动、转向及气路管道、水路管道、油路管道等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的前提下上道路行驶。及时关注路况信息,出行路线沿途的天气、交通流量、交通管制等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与出行路线。确保睡眠充分,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请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遭遇事故快处快撤。轻微事故处理尽量采用快处快撤方式,尽快撤离现场;若发生伤亡事故或车辆不可移动,应尽快在后方设置警告标志和开启应急灯,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迅速退到护栏以外等安全地带等待救援,避免发生二次事故。(王洪江 李轶寒)

 附件:
 
版权所有:通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通江县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27-7233922 邮箱:tjxzfb2008@163.com 蜀ICP备05006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