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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66/2019-00021 主题分类:文件\ 发布机构:通江县涪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3-31 文    号: 关 键 词:政务新媒体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川办函〔2019〕1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和应用,力争到2021年,建成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政务新媒体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全省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打造一批优质精品政务账号和移动客户端应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底清查,迅速抓好突出问题整改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查明问题。对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长期无更新、不互动无服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要坚决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要清理整合;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交流互动差、办事效率低的,要限期采取切实措施整改到位。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上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已经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或应用的,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快清理整合。   二、理顺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秘书处、综合处)或指定的专门处室是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政务新媒体实行“谁开设、谁主办,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   各级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齐心协力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各类平台融合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五公开”,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做准做精做细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稳定社会预期。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研判社情民意,探索政民互动新方式。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聚合办事入口,优化用户体验,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   要建立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机制,对各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政务新媒体应及时转载;对需要广泛开展宣传的政府信息,要提前做好沟通协商,共同打造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权威信息发布矩阵体系。要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统一规划建设咨询答问库,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四、规范运维监管,加强内容发布审核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规范信息转载发布,鼓励原创信息发布,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规定按程序及时转送、上报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五、落实保障措施,营造政务新媒体发展良好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责任人,提供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到专岗专责。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着力强化运用政务新媒体履职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增强信息编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具备较强能力的专业队伍。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网上监测和抽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意见》所称政务新媒体范围,认真填写《四川省政务新媒体统计表》(含纸质、电子文档),于4月20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联系人:邓蕾,联系电话:028—86604987,电子邮箱:dlei@sc.gov.cn。   附件:四川省政务新媒体统计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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