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野外用火管理及清明和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近期以来,随着我县雨量减少、气温回升、气候干燥,森林火灾频繁发生。究其火灾原因,基本上由人为因素引发,其中野外火源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并做好清明节、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 目前,我乡正处于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随着气温逐渐回升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清明节、五一节即将来临,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上山春游等野外活动将会大幅增加,加之正值春耕生产农事用火的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各地要精心安排部署,着力强化防范意识,坚决纠正松懈麻痹思想,切实把野外火源管理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凡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拓展宣传教育范围,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气氛。由于“清明节”上坟烧纸人员增多,往往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各地要按照《四川省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要求,一是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五不烧”、“十不准”, 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程序,森林防火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二是增派力量,加大巡山护林力度。森林防火期,巡山护林人员必须到岗到位,把好进山入口,严禁带火种入山,及时制止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三是加强对老人、小孩及智障人员的监管,认真落实监护责任。四是加强对学生、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杜绝在林区吸烟、烧烤、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点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五是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落实专人,专职负责火源监管,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挡,千方百计确保万无一失。对违规用火人员,要从重处罚;对火灾肇事者,要依法从重处理。 三、做好森林火情火灾的应急扑救准备 各地要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一切准备工作。一是成立森林防火机构,必须坚持值班人员值班和各村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随时保证通讯畅通和信息灵通。二是专(兼)职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火情,必须迅速出击。各村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集人力,科学扑救。务必坚持以人为本,务必保证人员“零伤亡”。严格执行火灾归口上报制度,严禁有火不报、以大报小现象发生。对因值班制度不健全,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不到位而导致灾情扩大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大兴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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