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府发〔2019〕53号 通江县铁厂乡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市、县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的防控措施,确保我乡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春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春季随着气温逐渐变暖,各种疫病滋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今年动物疫病防控压力大,来自于国内外的疫病威胁有增无减,省内疫情风险依然存在。特别是现在病原污染广泛,多种亚型病并存,病毒变异加快,高致病性禽流感、0型口蹄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增加,一些人畜共患病传染病有所上升。而我乡又以小规模和散养户为主,设施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防疫意识不强,加之畜禽跨境流通量逐年递增,疫情跨区域传播的隐患较多。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我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在我乡境内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二、任务目标,突出防疫工作重点 (一)强制免疫:按省、市、县的要求,对辖区内家禽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对生猪实行O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免疫,对牛羊进行O型-亚州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以上强制免疫动物其密度必须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的免疫有效抗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对鸡新城疫免疫规模场防疫密度达到100%,散养户达到95%。 (二)计划免疫:对辖区内所有应免犬只实施狂犬病免疫,同时将狂犬病的防治纳入防疫考核的重要内容,狂犬疫苗费由乡人民政府统一采购,免收养犬户强制免疫疫苗费用,猪丹毒、猪肺疫、牛出败、羊痘、羊传染性胸膜炎等疫病的实行计划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三)预防消毒目标:一是在春秋季防疫过程中对全乡所有饲养户畜禽圈舍实行全面消毒。二是加强对动物运载工具消毒、动物产品外包装等的严格消毒,做到面面俱到,不留死角。三是加强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的消毒工作,做到每天消毒、定时消毒。 (四)动物检疫: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检疫工作四到位,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坚决杜绝病死畜禽产品上市,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搞好日常排查,重点时段蹲守值班,严防疫区生猪及产品跨省流动,严禁养殖场户泔水喂猪。 (五)时间:从3月28日至4月30日、9月20日至10月30日前全面结束各项任务,进入常年动物畜禽月月补免工作。 (六)疫病防控目标。实现两个确保,即努力确保我乡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严格压实相关责任。乡成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向挺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朱学栋同志任副组长,主抓农业畜牧各项工作。张成朗、赵宗继、朱斌、王咏军及各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岗位职工分片包村落实,具体抓,各村选配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的防疫人员负责免疫注射工作,各村及包片畜牧技术干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坚持“防疫目标考核制”,乡上考核到各村,农业服务中心监督职工及包片干部,并实行免疫检查追究制,逐级签订“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春防工作到位。 (二)严格实施免疫规范。各地要全面推行重大动物疫病“常年月月补免、月月补打”的免疫程序,并及时组织人力对未免、漏免、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及新近补栏的畜禽进行补免。要继续坚持“五统一”,切实做到“五不漏”,努力实现“五到位”,确保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按规定运输、贮藏和使用疫苗;建立规范的免疫档案,为溯源提供依据;加强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消毒灭源达到100%;进一步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和监管,切实做到监管对象、监管人员、监管责任“三落实”和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免疫质量“三到位”。 (三)严格落实技术支撑。一是分级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和《免疫技术操作规程》。二是层层抓点示范。我乡必须确立2个动物防疫示范村(厂河沟村、海洋坪村),以点带面,促进防疫工作的规范运行,确保全面免疫到位。三是积极开展抗体监测。乡农业服务中心认真开展免疫抗体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凡是抗体水平不达标的,必须随时补免,确保免疫质量。 (四)加强监督执法。畜禽调运、销售、屠宰环节疫病传播风险较大,农业服务中心官方兽医要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管。一要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管。对跨省调入的畜禽,必须严格查证物验,逐头实施检查,合格者方可准入。检验报检点要进一步加强动物公路流通环节的监督执行,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严防死守,严防外疫传入。二要加大活畜(禽)市场交易的监管。严格执行定期休市消毒、活禽销售不过夜等各项制度,严厉打击未经检疫上市贩卖畜禽和经营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三要加强对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管。特别要把好入场检查关,实施严格的查证验物,对疑似染疫生猪要监督业主作无害化处理,严防流入市场。四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监管。严格防疫条件审核,督促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达标,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完善养殖档案,规范养殖行为。 (五)不断完善应急处置。要强化应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增强应急能力。要强化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要加强疫情举报检查,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预案,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果断处置,不留后患,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六)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具有强制性,各村必须高度重视,乡纪委监委及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村的督查通报力度,在督查中发现防控不力,履责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的,要及时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督查落实。工作未落实造成疫病流行及狂犬伤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通江县铁厂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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