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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47/2019-00066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杨柏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4-15 |
文 号: |
关 键 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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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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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会,镇级各部门:
按市、县统一安排部署,为做好全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一)集中免疫时间。2018年3月24日—5月7日、9月21日-10月30日,集中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防控工作。
(二)目标任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加强非洲猪瘟监测排查和餐厨剩余物(泔水)的全链条管理,加强排查报告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和市场监管,确保我镇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三)防控重点。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监测任务,加强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鸡新城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炭疽、山羊痘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畜禽圈舍和周边环境消毒灭源,切实加强散养薄弱环节、镇际间接壤地区和规模养殖场(户)重点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管,坚持“堵、查、管”相结合,严防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民委员会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落实“政府负领导责任、部门负监管责任和养殖业主负主体责任”的动物防疫责任制度,做到工作部署责任落实、督查检查考核奖惩到位,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春(秋)季动物集中强制免疫期间,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免疫、检疫、疫情监测和报告等的督查,对工作不落实,造成疫情发生、流行,产生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辖区负责制,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负总责,各畜牧岗位人员网格化包村(见附表2)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目标任务分解到村到户到人,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五统一,五不漏”工作要求的落实。
(二)强化目标督查和免疫抗体抽检。春秋季集中免疫期间要结合防疫工作目标考核和今年重大动物疫病延伸绩效考核,组织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三)强化人畜共患病及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各村(居)委要进一步加大狂犬病免疫和监测力度,确保防制工作取得实效;统筹做好炭疽、布鲁氏杆菌病等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确保人畜共患病及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稳定控制。有效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检疫率达100%,加大对运输和市场的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做好监督抽样检测,对检出的传染病畜禽和病害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真正把动物疫病控制在源头。
通江县杨柏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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