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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7/2019-00056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板桥口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4-08 |
文 号: |
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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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口镇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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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口镇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1)宣传培训。利用会议、板报、横幅、LED、微信等途径宣传经济普查工作,结合辖区企业安全检查、服务民营企业走访等常态工作,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经济普查。组织全镇干部参加经济普查培训,经普办组织普查员分别开展业务培训5次,培训业务知识和PAD操作,并对普查员进行现场入户指导。 (2)普查登记。根据各村(居)普查单位底册数量多少,结合普查时间节点,制定各村(居)普查登记周进度,规定每周普查登记数量,使普查工作有序地开展。要求各普查员在数据录入PAD前,进行数据试算,并每周一次发给普查指导员审核,无逻辑错误后方可录入PAD,有逻辑错误则进行数据核实,严把数据质量关。 (3)严格考核。结合普查工作制定《关于印发板桥口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考核办法的通知》(板府发[2018]58号)文件,有效发挥普查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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