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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3/2019-00060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19-04-15 |
文 号: |
关 键 词: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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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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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记者从省安委会办公室获悉,为深刻吸取全国全省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办印发了《关于迅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省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包括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通知》要求,高危行业企业一个不漏,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特别是要彻底解决问题隐患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突出问题。”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与此同时,全省也将对上述高危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通知》专门梳理了这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重点,以及每项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单位。“列明责任单位就是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省安办上述负责人介绍,省安委会将组织综合督查组,适时对各市(州)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延伸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等,抽查部分企事业单位等。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中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将被追责,并要将此项工作列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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