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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73/2019-00087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青浴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4-16 |
文 号: |
关 键 词:森林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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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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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规定,从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全面进入森林防火警戒期,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认识,抓实森林防火工作
从2月1日起,现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近期天气干燥,火险隐患突出。加之清明五一即将来临,中小学放假、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期间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探亲访友人员增多,火险等级明显增高。我乡属中高山区,坡陡林密,林农交错,冬村季野外用火频繁,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加之冬季气候干燥异常,春季森林底层落叶枯支较多造成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竣,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必须站在维护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和制定森林防火预案,精心安排布署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早行动、早落实,确保全乡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加强领导,严格管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及各单位负责任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的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做到“五不烧”“十不准”。务必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坚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把巡山护林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细化到人头,各负其责,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及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组织扑救火灾,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发挥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作用,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工作“五落实”的要求,强化措施到位,狠抓责任落实,尽量避免意外火情的发生平时加强对挂包联系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宣传指导。各村(居)和乡级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人员,明确职责,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地块责任和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控,特别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等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各村(居)、乡级各单位要与林业、教育、宣传、医院等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广泛深入开展以“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和林业法规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了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知识,宣传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和典型案例,宣传的重点是林区、人员密集聚居区等。宣传的主要对象是所有中、小学生和辖区群众、街道居民等,努力构筑常备不懈的思想防线,建立社会公众预警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使森林防火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落实防范措施 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居)、乡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管护责任“四条”防线。重点时段的火源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对用火责任人的管理,严格执行防火期野外管理规定,强化巡查制度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在防火戒严期内坚持严防死守,严禁野外用火。在防火期内,各村(居)、乡级各单位及乡指挥部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严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漏报等现象发生。为及时扑救森林火灾赢得时间,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发挥各义务打火队的作用。各村(居)、乡级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应急预案,认真抓好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乡无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巩固我乡林业建设成果。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森林防火的监督检查是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的重要手段,各村(居)、乡级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乡纪委和林业站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查摆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青浴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抄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2019年4月2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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