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关于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9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9年春季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通江县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我县仅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种类。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未参加中小教师资格考试的部分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2015年及以前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在籍学生且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2015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申请另一类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四)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26日,7:00至18:00。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确认地点: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教科体局窗口。 3.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户籍在通江县行政辖区内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居住地在通江县行政辖区内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含学信网上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体格检查表(空白表;附件1下载,双面打印);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8)未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提交学籍档案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档案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未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空白表,附件2下载,双面打印)一份; (9)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正规证件相片,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 1.审查对象:未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非师范类毕业人员、不能提供学籍档案中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师范类毕业人员、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的人员。 2.审查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8:00。 3.审查地点:通江县实验小学北教学楼。 4.审查形式及内容:试讲和面试,具体测试内容及要求以现场确认时发放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通知单》为准)。 5.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规定,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者需交测试费200元/人。 (四)体格检查 现场确认后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自行到通江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时带上贴好照片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费用自理。 体检前一天晚餐须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请勿进食,须空腹到医院参加体检。 (五)证书领取 2019年7月下旬,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到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教科体局窗口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27-7233760 附件: 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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