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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79/2019-00027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唱歌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3-23 |
文 号: |
关 键 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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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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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纪办发﹝2018﹞8号)和省、市、县纪委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决定在全乡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准聚焦全省整治的五类突出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决不允许当“两面派”、做“两面人”。
2.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决不允许空喊口号、作秀造势,决不允许以开会发文代替落实,决不允许工作刚部署就报告,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
3.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必须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决不允许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
4.坚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决不允许消极应付、敷衍了事,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
5.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乡党委每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都要研究具体办法、拿出过硬措施,决不允许“依葫芦画瓢”,真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督查检查过多过滥问题
1.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凡未经批准的督查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开展。
2.不得以调研指导为名行督查检查之实,不得刚安排就督查、刚部署就考核、刚启动就问责。
3.督查检查多用暗查暗访,着力减少不必要的陪同,原则上不召开大型会议听取汇报,一般不要求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4.督查检查要注重实效,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指导提高。督查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不得动辄移交无关痛痒的问题,不得只提问题不教方法,坚决防止督查检查不解决实际问题,搞形式、走过场。
(三)过度留痕问题
1.除中央、省、市、县明确要求的留痕事项外,县级部门(单位)自行提出的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严格审批报备,实行清单化管理。
2.除中央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不得就单项工作印制专门工作记录本或要求单项工作用专门笔记本记录,不得把专本专用作为考核指标。一般不得要求下级报送日报、周报、月报、季报,不得要求事事做工作方案、事事组专卷备查,不得要求通过QQ、微信、专用APP等载体晒工作痕迹。
3.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原则上不看软件资料,尤其是不看计划、台账、总结等痕迹资料,不得简单以留痕多少、资料精美程度评判工作好坏。
4.优化考核指标,降低留痕事项在考核中的权重,增加工作实效和群众评价的权重。
(四)滥用属地管理问题
1.,对涉及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是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一律取消。
2.全面清理签订责任书事项,凡是县委、县政府没有要求签订的责任书,一律取消。对中央未规定或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
(五)宣传标语口号散滥问题
1.按照“谁发布谁审核把关”原则,严格宣传标语口号内容审核把关,注重适时适度进行宣传,决不允许刻意标新立异、无限拔高,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2.不得对村组设置宣传标语和宣传栏的数量、规格、位置等提出不切实际的硬性要求,切实解决 “一室多牌”“满门有牌”“满墙是牌”等问题。整治期内,除经审核批准宣传中央和省委重大会议、重要精神的时政类标语口号按时限予以保留外,其他各类宣传标语数量要压缩50%以上。
3.宣传标语形式要庄重、简朴、实用,一般不得专门设置展板,原则上不得使用高档材质。
二、全乡重点整治的三个领域
(一)重点整治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
1.各支部及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决不允许不顾当地实 际和群众意见盲目决策、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搞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突击式脱贫。
2.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决不允许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只管本级不管下级,政策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3.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杜绝不能发现问题、不愿解决问题等监督检查等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决不允许该核查的线索不核查,该查处的问题不查处,该问责人员的不问责。
4.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干部要切实担负帮扶责任,驻村干部 要沉得下去、扑下身子、扎根基层,切实解决具体问题,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更不能挂名走读;帮扶干部要真帮扶、实帮扶,不能搞“访问式”“郊游式”“拍照式”“采购式”帮扶。
(二)重点整治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
1.推动“只进一道门、最多跑一次”等改革落实,坚决整治“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以及变相设置或增加前置条件、搞多头办理、体外循环等问题,为群众提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高效政务服务。
2.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坚决整治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加重处罚以及自由裁量权滥用、行政执法“一刀切”、违法违规收费等问题。
3.全面梳理全县已出台的优惠奖励政策,应废则废、应改则改、应兑则兑,坚决整治重招商、轻落地,重监管、轻服务,以及政策兑现今拖明缓、要素保障居关设卡、协调服务推诿扯皮等问题。
4.在招投标领域中,行业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审批、核准、监管,坚决整治招标人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对招标期间存在的围标串标陪标、恶意低价中标等问题,对项目实施期间存在的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不报告,甚至隐瞒、包庇、放纵等问题;坚决查处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或擅自改变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或采取“量身定做”等违规形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或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违纪违规插手和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问题。
(三)重点整治民生民利中的突出问题
1.紧盯群众关心关切的医保、社保、农保、低保、残保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就业补贴资金、优抚资金、学生补助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现落实,紧盯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乱象,坚决防止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不管不顾、不闻不问;坚决整治搞口号式、标语式治理,或治理无成效、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态度漠然,甚至知情不报、听之任之等问题。
2.紧盯市政、民生、教育、交通、旅游、招商等重点工程项目,决不能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决不能热衷于搞“开工仪式”和签“意向书”“框架协议”,但开工就停工、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或“注水”包装、虚报谎报数据进度。
3.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敢为、不愿干、不善治,表面上坚决打击、背地里默许纵容,以及“破网打伞”搞花拳绣腿,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等问题。
三、务实整治工作举措
(一)压实责任担当,全面自查自纠
一是促进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支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务实开展。
二是全面查摆问题。督促各支部把发现问题和查摆问题作为整治的主要目的,聚焦“虚多实少”的主要矛盾,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四个方面12类整治重点、省纪委五个方面20类整治重点和市、县纪委三个领域11类整治重点,通过基层调研、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征求意见、民主生活会剖析等方式,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具体表现。
三是扎实规范整改。督促各支部对查摆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拿出管用的办法精准施策,逐一整改规范,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拓展线索来源,抓好问题起底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纪检监察、目标督查、政务服务、扶贫、宣传、财政、审计以及相关主责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小组,并作为正风肃纪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及时通报移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
二是强化信访受理。充分发挥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举报受理渠道,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表达诉求、反映问题、实施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设立专门举报信箱,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乡纪委将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借助媒体发现问题,主动收集媒体、网络、舆论关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应用机制,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的受理和处置更加及时、高效。
(三)紧盯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检查
一是严格监督检查。坚持在明查暗访上下功夫,聚焦精准脱贫、政务服务、民生民利等整治重点,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督查,着力查纠一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巡察监督。把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对于发现的问题,不但要查清责任人员不正确履职尽责甚至权力寻租、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客观事实,还要关注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挖掘其主观方面存在的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等问题。
(四)坚持惩防结合,注重系统治理
一是强力监督执纪。始终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线索不调查不放过、查实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注重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对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深化运用挂牌督办、提级办理、指定管辖、片区协作、交叉办案等方式,紧抓不放、严查快查,对于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是从严追责问责。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综合分析,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制发纪检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对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强化系统治理,以行动体现决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四、严明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体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和长期任务,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做到精准排查、精准处置、精准整治。
(二)坚持率先垂范。各支部要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先行动、作表率,坚决杜绝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的问题。要聚焦关键少数,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首先从自身查起、改起,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三)务实工作推进。各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县纪委的部署要求,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作,集中打一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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