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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2019-00052 |
主题分类:动态\ |
发布机构: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4-24 |
文 号: |
关 键 词: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全国两会期间暨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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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全国“两会”期间暨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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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府〔2019〕69号 签发人:杜 浩
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国“两会”期间暨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
县安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通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暨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安办发〔2019〕6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辖区内各企业,施工工地,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副食、食品加工坊进行了全面严格检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别是在节后复产复工的时间点上,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黄颖轩、乡长杜浩任双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部署工作落实。同时,乡党委政府多次在会上强调“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各村、乡属各单位、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二、认真检查
自3月1日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共计检查43次,其中对两所小学检查2次,两个沙场企业检查2次,对全乡23个店铺进行了全面检查,卫生院检查1次,道路安全检查5次,建筑施工检查5次,对各村其他项目检查5次。
三、存在问题
1、砂场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设置施工安全标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2、发现存在驾驶员超速、超载现象,农用车辆载人现象。
3、部分店铺售卖过期食品,违规售卖烟花爆竹。
四、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靶向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对施工企业管理责任人进行约谈,要求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并责令限期整改,是指定辖区村委会跟踪督办,对安全生产条件无保障、培训教育不到位、事故隐患未消除、复产验收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准复工产;二是对违法驾驶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学习交通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树立安全驾驶意识;三是对过期食品进行和违规售卖的烟花爆竹进行查收,对商家开展批评教育,指导证件办理、过期食品下架、烟花爆竹规范储存等业务进行培训。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我乡后续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较好,安全隐患消除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机制,严格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检查和执行力度。
(二)继续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
1、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3、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和场镇消防。
4、抓好节假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5、抓好森林和城乡防火工作。
通江县松溪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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