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18年省级财政下达通江县文化发展专项资金0.5万元,县财政局会同县文广新局制订了资金使用方案以及资金分配文件,及时将项目资金分配到具体实施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省级代表性非遗(通江石雕)传承人(曾玉平)补助经费。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省级下达通江县文化发展专项资金0.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目前,资金已全部执行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便于资金监管,单位按照实施进度进行资金申报与支付,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逗硬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非遗传承人新收徒弟2人,进校园授课3课时,整理唱本3000字。 (3)时效指标: 2018年非遗工作于2018年1月1日开始,于2018年12月31日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该属于公共文化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 (2)社会效益:非遗(通江石雕)传承人(曾玉平)走村串户20户,传播“说春”艺术,收徒授艺2人,开展非遗活动促传承工作,增强全民抢救保护意识。 (3)生态效益:无垃圾、无固废、无噪音。 (4)可持续影响:非遗传承为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参会人员和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 三、绩效自评结论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2018年省级文化发展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无污染,各项效益明显,群众反响较好,社会效益显着。 (二)存在问题 项目资金短缺,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相关建议 非遗项目技艺收入不能保证传承人正常生活,收徒传艺越来越艰难,除传统手工技艺以外,从事其余项目的人员越来越少,同时非遗传承与保护项目的后续保障专项资金不足,对市县级传承人传承发展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希望上级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把非遗资金绩效目标的自评结果运用到以后年度的项目实施中,并将自评结果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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