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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基础分类/服务/公共服务 |
索 引 号:0016/2019-0002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通江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19-02-26 |
文 号: |
关 键 词:政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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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取水许可新申办审批 |
收 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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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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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属性 |
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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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性质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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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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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单位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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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个工作日 |
材料预审 |
0
个工作日 |
审批对象 |
通江县水务局 |
实施主体 |
通江县水务局 |
办理地点 |
通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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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申请书,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3、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4、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5. 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行政主定部门批复;6、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7、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8、属于备案项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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