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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基础分类/服务/公共服务 |
索 引 号:0020/2019-00026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通江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2019-02-28 |
文 号: |
关 键 词: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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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收 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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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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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属性 |
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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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性质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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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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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现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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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个工作日 |
材料预审 |
0
个工作日 |
审批对象 |
法定 |
实施主体 |
通江县卫生健康局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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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要求;
2、集中式供水生产工艺场所布局符合《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的要求;二次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
3、具备健全的卫生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4、从业人员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集中式供水企业应具备水质检测能力;
6、水质检验符合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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