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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空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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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70/2019-00016 主题分类:概况\ 发布机构:通江县空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3-01 文    号: 关 键 词:办事机构
 
空山镇2019年规范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实 施 方 案
内部机构
办公地址
工作职责  空山镇规范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根据《中共通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发〔20181《中共通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的通知》(通发〔20182)和《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通人社发〔20185)文件要求,结合我镇行政和事业编制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我镇行政编制18、机关工勤编制2人核定不变,下属事业单位编制20不变。

(二)领导职数:镇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和纪委领导职数、职级不变,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级不变。

(三)规范设置原则

1、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岗位设置原则:根据我镇现有行政编制11人的具体情况,党委班子成员(除镇纪委书记外)需兼任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主任职务,待空缺行政编制人员补充后,另行调整。

2、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类别、等级暂按原单位岗位类别、等级聘用,其中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中1名编制专项用于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撤销原设置的6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即:党政和信访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社会事业办公室<增挂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重新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6个(即:党政和信访办公室<增挂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协工作联络组、依法治理办公室牌子>、扶贫开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增挂农村道路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旅游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

1、党政和信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协工作联络组、依法治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分管党务副书记兼任,兼任政协工作联络组、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设副主任1名,由负责党建工作业务人员担任,同时负责政协工作联络组、依法治理办公室工作。

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规定;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建、宣传、统战、群团、机构编制、文秘、档案、信息调研、保密、督查督办、史志、综合协调、后勤服务、依法治理、目标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接待和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矛盾纠纷调解、综治、维稳、防邪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同时,原空山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更名为空山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与党政和信访办公室合署办公。设主任1名,由镇党委书记兼任,设副主任1名,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兼任。

主要职责为:负责协调推动各类调解组织落实责任,汇总掌握和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或情况复杂、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大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承办县、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旅游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主持政府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兼任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旅游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设副主任1名,由负责环保工作的业务人员担任,同时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旅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工作。

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经济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环境保护、旅游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规定,拟订本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社会治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财务公开和农村审计,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和监督村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负责辖区内农林水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发展改革、招商引资、经信商务、环境保护、旅游管理、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等方面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镇人大主席兼任,设副主任1名,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人员担任。

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规定、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检查落实;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监督管理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受委托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牵头制定本级政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调解处理无需调查且未伤人的轻微交通事故,协助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事故逃逸查缉及善后调解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事务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镇政府分管社会事务工作的副镇长兼任,设副主任1名,由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业务人员担任。

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规定;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监管、统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扶贫开发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镇政府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镇长兼任,设副主任1名,由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人员担任。

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规定;拟订本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宣传、统筹协调、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等工作,监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扶贫对象的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动态监测及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挂包驻帮定点扶贫、社会扶贫和组织贫困群众开展实用技术、劳动技能培训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财政所:设所长1名,由镇政府负责预(决)算工作的业务人员担任,设副所长1名,由负责出纳工作的业务人员担任。

主要职责为: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指导村财务管理等。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规定;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接受委托代管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事业单位撤销原设置的6个镇下属事业单位(即:农业服务站<增挂水务建设管理站牌子,含农技、林业、农机、水利、畜牧岗位>、社会事业服务站<增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文化中心牌子,含文化广播影视、交通运输、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会计核算中心、国土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站、村镇建设服务站)。重新设置镇下属事业单位5(即:便民服务中心<增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牌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增挂水务建设管理站牌子>、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增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站、综合文化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站、统计工作站牌子>、会计核算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各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编制2名,设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

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及各种规范性文件规定;负责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服务;承担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制定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负责对窗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和实施考核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含农村产权交易)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建设管理站):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

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林水牧渔、环境保护、农机安全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规定;负责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森林防火、动物(含野生)重大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工作;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和农业公共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病害水库的整治和渔业资源、水资源管理及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监测;负责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及事故预防、报告等工作,协助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站、综合文化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站、统计工作站):编制6名,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

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文化广播、食品药品监管、统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规定;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和使用等环节基本情况;负责食品药品及其他商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协助执法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管理,开展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乡道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村道大中修工程,指导辖区内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负责本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协助统计主管部门开展统计普查、统计调查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会计核算中心:编制2名,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财经和会计工作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规定;协助财政所开展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预决算编制、收入核算、资金拨付以及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接受委托代理村级账务及本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业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编制3名,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划建设、土地、矿山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规定;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协助政府编制规划、村庄规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的指导、农村工匠和场镇(村社)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实施巡查监督,依法保护耕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或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受理基层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核实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参与编制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和登记的用途监督检查土地利用情况;负责本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开展日常地籍管理及基础工作,按权限开展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的调查、取证和处理等工作;协助组织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工作,稳定耕地面积;负责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和报告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设置我镇党政综合机构和事业单位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机构编制管好管住用活机构编制执政资源要求,科学设置我镇办事机构的重大举措镇党委、镇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我镇党政综合机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置合理。

(二)制定方案,优化措施。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本镇实际,及时制定我镇规范设置党政综合机构和事业单位实施方案,提交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做到措施到岗到人。

(三)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要及时召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和本镇实施方案,确保干部职工人人知晓,充分征求干部职工意愿,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发动干部职工主动申报相应岗位。

(四)按岗定责,确保成效。我镇规范设置党政综合机构和事业单位工作按上级要求在127日前完成,各申报人员务必按镇党委会审定的岗位到岗履职,推进工作。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及时中共通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规范设置情况,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办理事业单位岗位注销、变更和登记手续及时到县人社局办理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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