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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基础分类/概况/机构职能 |
索 引 号:0084/2019-00011 |
主题分类:概况\ |
发布机构:通江县洪口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3-04 |
文 号: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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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洪口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
内部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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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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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姓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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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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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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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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