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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12/2019-00039 主题分类:概况\ 发布机构:通江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04-15 文    号: 关 键 词:主要职责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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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规划。

(四)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教育培训工作,做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督促落实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规案件。

(十一)负责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审核等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及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

(十二)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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