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取水工程(设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水利部 “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工作总基调,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开展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烟溪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取水工程(设施)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朱俊德
副组长:郑九霄
成 员:赵 勇
吴超群
冉 辉
朱前程
各村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地点设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赵勇、吴超群二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烟溪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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