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江,男,汉族,1970年8月生,四川通江人,1989年12月参工,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
1989.12-1994.03 通江县空山乡人民政府团委书记、公安员;
1994.03-1996.12 通江县长坪乡、檬坝乡、两河口乡粮管所工作;
1996.12-2001.03 通江县永安粮站工会主席、副书记、副站长;
2001.03-2004.12 通江县铁溪粮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兼铁溪粮油贸易公司经理;
2004.12-2008.03 通江县粮食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其间:2006.04—2006.10上派四川省粮食局挂职锻炼);
2008.03-2012.03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2.03-2013.09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军转办主任;
2013.09-2019.02 通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2019.02-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
地址: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269号
电话:0827-7221910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通江县委 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14〕24号),设立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简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整合的职责。
将原县教育局(原县体育局)的职责、原县科学技术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二)增加的职责。
承担省、市教育、科技、体育等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职责和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取消的职责。
(四)下放的职责。
下放由县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下放的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边远艰苦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3.加强学前教育工作,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相结合,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4.加强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5.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6.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
7.加强对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科技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
(二)拟订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体制改革方案和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教育科技体育拨款、教育科技体育基建投资的措施,监管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
(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机构编制、招考录用、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干部人事、资源配置、评优选模、考核奖惩、离退休管理与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创新、安全和稳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及教育、科技、体育经费内审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负责对部门、企业举办的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指导;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等专业学校及高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权限内全县各类学历教育考试工作和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的接转及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直属单位、学校,指导教育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学校后勤产业管理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校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安全、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十五)指导教育科技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科技体育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来通江外籍教师、专家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六)拟订全县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
(十七)拟订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县属科研机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建议。
(十八)组织拟订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科技奖励、成果推广、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科技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建议。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产学研合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与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及科学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
(二十)协调全县农业、工业和社会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工作,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组织拟订科普工作规划,负责科学技术普及。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
(二十二)贯彻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专利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三)负责科技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推进科技文献资源平台建设,开展情报调研服务和科技查新业务,加快科技信息传播。
(二十四)承担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县科技顾问团、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县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推广联席会议、县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二十五)负责拟订全县体育发展战略,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二十六)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和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和统筹参加县级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七)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二十八)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7221910)
承担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宣传、档案、安全、保卫、计生、综治、维稳、防邪、禁毒和政务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承办教育、科技、体育年鉴编纂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具体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事股(师训股)(联系电话:0827-7221566)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的有关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招考录用、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干部人事、资源配置、评优选模、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指导学校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负责规划、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师资培养、在职教师继续教育、教师学历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师各类专题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工作,承办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计划财务股(后勤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7230437)
负责拟订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经费的统筹安排和按政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县教育事业、科学事业、科技研发、科技专项、“营养改善计划”、体育、学生和教师扶贫救助等经费;拟订教育科技体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教学用房、实验用房和学生、教师生活用房的建设及学校危房改造、校舍维护,改善办学条件;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投入统计;指导国(境)外教育科技体育基建项目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指导全县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基础教育股(联系电话:0827-7221565)
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发布的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及各类学校的管理条例,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拟订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和实施义务教育规划,评估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指导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小学德育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及少先队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学前教育股)(联系电话:0827-7231020)
承担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等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承担成人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的指导实施工作;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拟订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学前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学前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安全管理股(联系电话:0827-7221176)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预防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制定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加强安全设施建设,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和学校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体育卫生股(联系电话:0827-7230165)
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国防教育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卫生、国防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文件规定,管理、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中学生军训工作;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训练、运动队伍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承担组织、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管理股(联系电话:0827-7231801)
组织拟订科技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发展、产学研合作等规范性文件,负责科技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项目实施,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各种科技交易活动;负责国家、省、市重点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负责科技奖励和科技保密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和技术市场、中介机构组织建设;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科技兴农,科技扶贫;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高新技术基地、产品的申报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县级科普基地建设。承办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科技顾问团办公室、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县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知识产权股(联系电话:0827-7231589)
拟订全县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专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全县专利和知识产权工作试点;负责专利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专利统计、专利技术许可和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工作;依法处理各种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涉外专利案件的处理及行政复议;负责专利产权认定和专利广告出证;提出专利资助及实施资金使用的配置建议;负责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0827-7233760)
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体制改革和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教育科技体育系统政务、学校校务公开;指导教育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监察审计股(联系电话:0827-7230903)
负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落实上级的决定、指示情况;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治理教育“三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审计所属单位财务及教育科技体育经费使用情况;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7224388)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或转办的信访案件;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会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检查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信访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教育工会主席按县委规定配备;内设机构股级职数12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领导配备按县委规定办理,其人员编制包括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
机关工勤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原县教育局、原县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划归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通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通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