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通江县老龄事业发展,根据通江养老产业发展需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对外招商选择高明新区老年公寓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江县老年公寓建设项目。
二、招商人
通江县高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通江县高明新区
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00亩(其中60亩用于老年公寓建设,40亩用于商住开发),老年公寓项目容积率为1.5,商住开发容积率为2.5。老年公寓设计床位不少于500张(据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要求,每张床位加上各种配套设施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同时配套能容纳200人以上老年大学综合体。
3.项目内容:老年公寓;老年大学综合体(文化、体育、娱乐休闲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环境设施及其它各项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内容以新区控制性详规和施工图为准)
4.投资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2.8亿元,由投资建设方全额筹措。
5.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从正式签约之日算起。
四、质量标准
以通江县规委会审定的高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本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部委及四川省颁发的相关建设工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要求。
五、项目运作方式
该项目实行独资建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六、项目用地
老年公寓建设用地100亩(其中60亩用于老年公寓建设,40亩由投资建设方用于商住开发)。
七、投资人资格要求
1.投资建设方系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或投资建设联合体,同时至少有一个投资建设不低于10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2.投资建设方须在通江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投资建设方对项目公司的履约能力和行为负有连带责任。产生的税费按相关规定在项目建设地缴纳。
3.同时须拥有投资同类项目的经营管理经验。投资建设方所选用的施工企业需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资建设方的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并有明确的全额资金保障方案和能力。
5.投资人在税务、银行、工商、劳动及司法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社会公信度。
八、投资人确定
在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前提下,若仅一家投资建设方响应,则协议招商;若两家以上响应,则采用招商谈判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定项目投资建设方。
九、报名及保证金缴纳
1.凡有意参加投资者,请于
2.投资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现金),在递交招商响应性文件时一次性缴纳1000万元(现金)人民币,中选后签订合同时再缴纳剩下的2000万元,存入招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户名:通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银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通江分社;账号:88190120002639577,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该款项为通江县高明新区xx履约保证金)。中选后履约保证金一并转为项目保证金,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工程进度分期退还。未中选投资人的履约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原账户,投资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保证金:(1)投资人与招商人达成投资协议后,接到中选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不签署投资协议的;(2)中选人存在恶意欺骗行为致使本次招商工作失败的;(3)恶意损害招商人利益的。
十、响应性文件递交
1.投资人应于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不予受理。
十一、招商公告发布
本次招商公告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明新区网站同时发布。
联系人:李吉渊
联系电话:1388166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