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4〕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14〕4号)要求,通江县财政局决定对开展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事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的重要作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检查对象
(一)医药行业
(二)公共交通行业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13年的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四、检查内容
1、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报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被检查单位适用的财务规则、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检查单位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财务收支及内控制度检查。对医药行业重点检查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管理、职工薪酬分配、财税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对公共交通行业重点检查财务会计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构成、盈利水平、票价形成机制、职工薪酬分配、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并对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开展绩效督。
3、其他内容检查。是否设立“小金库”、执行“八项规定”和涉税事项办理等情况。
五、检查名单
1、全国联动检查单位:
通江县中医院
2、全省联动检查单位:
四川省巴中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8队。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通江县财政局 肖 静
联系电话:(0827)7200628
联系地址: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东路老工业局3楼
通江县财政局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