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 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广场右侧。
(二)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通江县石牛嘴大桥西侧,总用地面积13733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19839.14平方米,五层钢筋砼框架结构,其中地上9730.82平方米,地下10108.32平方米,室外附属设施面积1025平方米。其中含一个1200座的大剧院、五个电影厅、一个音乐厅、一个多功能厅及配套多功能用房、剧院前厅、公共廊道、部分办公用房、停车场。
(三)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为大剧院室内二次装修(含建筑声学装修、弱电)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地下负二层停车场设计装修;
2、地下负一层电影厅设计装修;
3、地上一、二、三层剧院、音乐厅、多功能厅、展览长廊及部分办公管理用房装饰设计施工。
4、弱电设计:综合布线系统、通讯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智能灯光照明系统、机房建设、防雷接地系统、楼宇智能化控制。
空调系统、消防系统、舞台工程、强电、给排水、灯光音响、座椅等专业不入本次招标范围。
二、工期要求:
(一)概念性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后30日历天提交方案,并配合招标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二)施工图设计:在接到甲方书面确认最终方案设计通知函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5日历天内提交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设计甲级资质。
(二)近三年内必须具备至少一项类似设计(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三)负责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
四、 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
(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户名:通江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备注务必写明:通江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二次装修设计项目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通江支行,账号:2318594109026415447)。
(二)提交下列证明证书件(同时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投标单位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通江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
7、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通江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五楼项目办
(五)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以临时通知为准。
六、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0827)3100804
18682722777、1598272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