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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县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2016-07-28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16〕17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工作的通知》(巴府发〔2016〕7号)、《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江县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府发〔2016〕35号),充分发挥工业在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设立县级工业发展基金

(一)做大基金规模。设立县级工业发展基金5000万元,其中工业园区发展基金1200万元,企业奖励扶持基金1800万元,融资担保基金1000万元,应急转贷基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和增加县内固定资产投资,帮助企业提质增效降低成本,激励企业增加投入、提升规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工业园)

二、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

(二)建设园区标准化厂房。2016年10月底前建成标准化厂房和企业创新孵化中心10000平方米以上,确保部分小微工业企业年底前入驻。对入驻园区租用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实行前3年租金免收或缓收。(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

(三)加快园区重点项目推进。加大对工业园区内具有明显优势和带动能力的工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督促山霸王、巴山牧业、千方药业、锐嘉食品等四家企业抢抓时间、追赶进度,加快推进银耳精深加工、创意产业园、中药饮片加工、核桃精深加工等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山霸王一期厂房及办公楼建设、巴山牧业创意产业园主体建设、千方药业交易服务中心主体建设、锐嘉食品完成厂房装修及机器设备安装,1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尽快形成新的产能。(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工业园、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园区12米、16米大道建设进度,确保16米大道9月底通车、12米大道年底前通车;启动日供水能力1万吨的供水厂建设;尽快完成天然气管网建设;建设园区35千伏变电站。(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天然气办、华润然气通江公司、国网通江供电公司)

三、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五)鼓励企业提升规模。狠抓小微企业成长梯队培育与优化,全面梳理符合升规条件的企业,指导白花棉业、千方药业、顺和通米业等企业尽快升规入统,确保全年升规企业6户。对2016年新升规、净增产值超3000万元的科技型生产性企业,财政给予每户3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六)加快技术改造创新。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当年进行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完成投资超600万元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单个企业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对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当年完成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并投产的续建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补。全年新开工科宏实业、万丰科技、亿森木业、犁夫牧业等技改项目8个以上,竣工锐嘉食品、罗村茶业等技改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

(七)加强项目指导申报。县级有关部门要整理汇编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和解读,把政策措施讲清、把操作方法讲透,让企业充分了解政策、运用政策。大力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资金项目以及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指导企业争取市级基金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八)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对停产和半停产工业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建立详细信息库。要采取一企一策、一类一策、分类指导的方法,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为企业排忧解困,促进企业复产复工。对今年复工复产的企业,且新增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户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四、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九)促进金融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金融支持工业的各项政策。对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保持合理融资规模。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上市的企业按《通江县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用好已经建立的各项基金,通过激励奖补、风险分担、融资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投入。对贷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正常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30%贴息,单个企业享受贴息金额不超过30万元(已享受贴息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银监办、人行通江县支行)

(十)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电力和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提质增效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129号),落实工业企业用电、用气价格政策。积极争取直购电、富余电量消纳政策等偏差电量结余资金对工业企业的电价扶持,切实降低工业企业用电、用气价格。(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天然气办、国网通江供电公司、华润然气通江公司、通江县秦巴天然气公司)

(十一)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加强企业人才培训,预算工业企业人才培训专项经费50万元,年内组织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工人300人次以上。对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不计算滞纳金)。落实40%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扶贫局、县农业局)

(十二)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大秦家岭物流园项目招商力度,加快粮食物流园建设,建立物流公共信息化平台,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切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产品销住县外且本年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工业企业,每户企业给予最高1万元的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交运局、县统计局、县工业园、县粮食局)

五、加强产销衔接去库存

(十三)支持企业拓展市场。认真研究和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指导县内企业研究市场产品需求,细分市场,定向营销,扩大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引导人民群众认同、消费通江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产品,协助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和订货会,帮助企业抓好定单和合同,鼓励企业抱团在大中城市设立门店和专柜。对参加省政府“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三大活动和县级组织的市场拓展活动的企业,每次按照县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国内、国外四个层次分别给予参展的每户企业3000元、4000元、5000元、10000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十四)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工业企业本年度通过电商平台实现线上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五)强化企业挂联帮扶。全面落实县级领导挂联帮扶规上工业企业机制,大力实施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困难企业“挂联帮扶计划”,对重点工业企业实行一个企业(项目)一名县级领导挂联帮扶、一个专班跟进、一套方案推动、一张时间表督办,健全信息反馈、跟踪督办、通报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目督办等相关部门)

(十六)构建和谐健康发展环境。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清理各类收费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完善公示制度,提高涉企收费政策透明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法制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相关部门) 

 

 

 

通江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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