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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态调整《巴中市县级行政许可项目 目录清单和运行流程图清单(2017年本)》的 通 知

2017-05-31 文字大小:

通政管〔2017〕60号

县级各行权部门: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清单和运行流程图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40号)要求,县级29个行权部门(含国税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79项。各行权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公布的《巴中市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清单和运行流程图清单(2017年本)》及时动态调整,全部规范运行。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立即停止受理、已受理的立即停止办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审批,并加强事后监管。

    各行权部门对照市公布清单6月5日前在“智慧政务平台”全部动态调整到位,确保179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在“智慧政务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附:《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清单和运行流程图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

 

 

                     通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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