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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6-14 文字大小:

通府办发〔2017〕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通江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通江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改革任务,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26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巴府办函〔2017〕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简政放权方面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推动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使。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受办分离改革后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动态调整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运行流程图。(牵头单位: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法制办、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认真落实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扩大企业和基层投资自主权。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我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3、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上级要求适时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降低企业和社会负担。清理公布全县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落实好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和执收单位建立完善收费基金公示制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4、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职业资格改革工作部署,做好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贯彻落实工作。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单位)不得开展清单之外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二、放管结合方面

    5、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随机检查比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抓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2017年底对实现100%的市场监管执法事项、100%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运用“双随机”机制进行抽查。(牵头单位: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6、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全县权力清单,同步优化完善责任清单,实现权力责任一一对应,同步更新,确保权责清单目录、编码、运行基本流程、自由裁量、监察规则统一。(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委编办;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7、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加快推动“智慧政务平台”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整合。建立行政权力线下线上运行督查协调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完善线下运行记录,强化行政处罚等事项的监督,杜绝行权部门在网上选择性录入。按照上级部署,加快推进行权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8、加强投资项目在线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拟编制出台《通江县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服务和便利企业投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9、加强中介服务市场监管。认真开展“红顶中介”整治工作,推动挂靠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脱管或改制,公示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录、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10、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快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实现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与上级平台系统互联互通,探索推进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程建设房屋市政施工招标全流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按上级统一部署推进)

    11、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系。明确县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县环保监管、林业监管执法机构职责,落实人员编制。(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12、加快建设涉企信息共享监管平台。认真落实《巴中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加紧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按上级统一部署推进)

    三、优化服务方面

    13、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免费为招商引资投资项目提供从立项、开工、竣工验收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涉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代办服务。通过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优质服务,以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在行政审批方面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外来企业落户通江清障助力。(牵头单位: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按上级统一部署推进)

    14、加快“智慧政务平台”建设。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规范“智慧政务平台”使用,探索推动平台向乡镇延伸部署,全力推进所有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平台办理,努力实现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加大“智慧政务平台”手机客户端应用推广力度,提升在线咨询、查询、申办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能力。(牵头单位: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时限:按上级统一部署推进)

    15、试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加快推进“互联网+工商登记”工作,通过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实现工商登记“无纸化”,降低办事成本,提升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16、全面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健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机制,简化企业注销手续,方便企业退出,提高企业活跃度,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便利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17、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与全省同步实现企业名称库对社会开放,逐步提高企业名称审核智能化水平,为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做好准备工作,有效解决“起名难、效率低”的问题,为企业进入市场打开便利之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18、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19、深入推进医疗服务改革。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切实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确保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执行到位。扩大按病种收费数量,进一步规范医疗特需服务行为,完善并加快推进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审核工作,加强公立医院收费行为监督。(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20、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模式,认真落实《通江县科技进步奖励办法》,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创办企业。(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放管服”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重点、细化措施,统筹推进“放管服”各项改革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对照《通江县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改革任务台账》分工职责(见附件,排在第一的责任单位为该项任务的牵头单位),积极履责,认真细化本部门(单位)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改革目标任务。推进过程中出台的文件、方案等资料要及时抄送县协调办,单项任务完成时要及时报送总结及证明材料,以供验收和销号。各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向县协调办报送1条“放管服”信息,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各牵头单位报送牵头工作推进情况、各责任单位报送“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县协调办设在县政管办,信息及资料报送县政管办,办公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723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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