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巴中市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办法》(巴府令第27号),使人民群众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8年9月18日15:00在通江县城区和部分乡镇试鸣放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试鸣信号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各一周期。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18年9月18日15:00—15:15,其中15:00—15:03为预先警报;15:06—15:09为空袭警报;15:12—15:15为解除警报。
本次例行性防空警报试鸣放,是在非紧急情况下进行,敬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通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