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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2018-09-10 信息来源: 县人防办 文字大小: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巴中市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办法》(巴府令第27号),使人民群众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8年9月18日15:00在通江县城区和部分乡镇试鸣放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试鸣信号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各一周期。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18年9月18日15:00—15:15,其中15:00—15:03为预先警报;15:06—15:09为空袭警报;15:12—15:15为解除警报。

本次例行性防空警报试鸣放,是在非紧急情况下进行,敬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通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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