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机抽取条件
1.1本随机抽取项目通江县瓦室镇2018-2019年脱贫攻坚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2018]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随机抽取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随机抽取。
1.2本随机抽取项目为通江县脱贫攻坚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通发改[2018]525号)的随机抽取招标组织形式为(R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通江县瓦室镇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栋两层,建筑面积345平方米。
2.4计划工期:3个月(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施工。
2.6 工程发包价:
本工程施工按经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下浮7%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不下浮)后为工程发包价。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重新计取。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为通江县脱贫攻坚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组成成员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壹(具体数量)个标段。
3.4 通江县“六统一”办公室在督查中发现的脱贫攻坚工程建设项目中未签订合同、未缴纳履约和民工保证金,信誉差、工程推进缓慢、工程质量差、群众满意度低的中标企业不参加抽取。
3.5 被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约谈的入库中标企业不参加抽取。
4.随机抽取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江县脱贫攻坚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企业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2日8时30分至2018年9月14日18时00分,在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随机抽取资料(随机抽取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随机抽取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7日9时30分(自随机抽取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3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应为工作日)。地点为: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随机抽取公告的机构
本次随机抽取公告由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发布随机抽取公告的项目业主或相关部门名称)发布告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江县瓦室镇人民政府
地 址:通江县瓦室镇街道
邮 编: 636753
联 系 人: 张恒
电 话: 15908443628
传 真: 无
电子邮件:
网 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