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县高明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通江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通江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发展的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发展,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四川的总体部署,强力提升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依据《巴中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置攻坚行动,建立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工作体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打造优美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9%;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五有”(有垃圾收运设施设备、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可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可持续的资金保障及监管等长效机制),全面建成“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治理。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落实县级主导、部门主责、乡镇主抓的分级负责工作体系。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县住建局负责组织编制完善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负责全县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制订相应的考核评比工作机制和日常监督检查。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建有垃圾热裂解处理设施且固、液、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的乡镇可就地实行无害化处理)。行政村负责本村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和卫生保洁工作,制定村规民约,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发动群众参与垃圾治理,负责自家庭院的美化及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保洁。
(二)建立合理的资金保障机制。通过财政分级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费收取等多种途径,提高资金的保障能力。县财政要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与维护经费,保洁员工资,宣传考核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偏远乡镇、经济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着力解决资金不足、分配不均衡等问题。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通过村民一事一议,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形成合理的县、乡(镇)、村资金投入机制。
(三)完善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集转运系统。淘汰敞口运输车,生活垃圾运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座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和1处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全面取缔或改造敞口垃圾池。建立“密闭、压缩、节能、减排、环保”的新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结合《通江县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快推进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相关项目建设。
(四)加快完成存量垃圾治理。各乡镇要加快全面整治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清理公路沿线和河道、湖泊、塘堰、沟渠及卫生死角淤积的存量垃圾。对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和不规范垃圾堆放点,在环境评估的基础上,2019年12月底前,按照环保要求全面完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五)加快启动垃圾分类治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22号)文件精神,科学设定分类类别,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全过程监管的运行体系。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资源回收的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加强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从粗分到细分的提升。在每个乡镇所在地建立1处可再生资源回收中心,每个行政村至少建立1处可再生资源回收点,逐步完成资源回收利用。到2020年底,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六)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巴中市已确定以市为主体,推行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为主导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体系,县级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快PPP项目建设,在2019年12月底前全县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成功运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付费金额相衔接,强化生活垃圾处置后续监管。
(七)建设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县住建局要积极对接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建立 “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线上监控。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8月到2018年12月)。
1、县住建局要立即启动全县生活垃圾治理的专项工作。一是结合《通江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二是启动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四是编制或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建立项目库,制定时间表,高效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并于9月20日前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规划、项目库、时间表等资料。
2、2018年10月底前全县要完成敞口生活垃圾池改造工作。2018年底,全县所有乡镇要完成转运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数字监测设施,全县40%的行政村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任务。
(二)全面攻坚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2019年底,全县要完成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城乡垃圾处理终端建设任务;总结垃圾分类治理经验,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完成全县剩余6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任务。
(三)全面达标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1、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平台正常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在线监测。
2、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长效治理机制。
3、开展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不漏项,到2020年底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面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通江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协调、指挥、督查督办和考核评比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责任;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委农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执法局、县教科体局、县供销社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协同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县住建局是牵头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筹措工作经费,落实管理队伍,保障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专项资金。加大设施建设、运输设备、收运处置费用、行政村保洁人员工资等资金保障力度并加强资金监管。县发改局积极争取项目,将设施建设列入项目库。县住建局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建立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采取县财政补一点、乡镇财政挤一点、村集体经济拿一点、村(居)民出一点等办法,多渠道解决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置经费不足的问题。
(四)浓厚宣传氛围。县新闻中心、县电视台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教科体局要在校园内宣传垃圾无害化处理知识,养成学生垃圾分类习惯,培养学生环保和资源意识。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供销社等部门要从技术角度,深入宣讲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常用知识。各乡镇及行政村要积极引导村(居)民自觉清扫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自觉开展垃圾分类行动,实现源头减量。
(五)逗硬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制订考核评比细则,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全县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年终进行一次总评。每督查一次通报一次,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须定期复查结果。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或完善监督管理细则,对行业内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
附件:通江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通江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君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 长:李中良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程 林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赵云成 县委农工委主任
陈明春 县发改局局长
张 炜 县财政局局长
龚继荣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歆勇 县交运局局长
张 松 县农业局局长
陈尚诗 县水务局局长
杨 文 县教科体局局长
刘显聪 县卫计局局长
刘鸿贤 县环保局局长
赵 鹏 县执法局局长
杨 梅 县旅游局局长
李玲安 县供销社主任
张修琼 县住建局工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程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林、张修琼二同志负责日常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