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县工业园区、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为巩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全面提升道路通行通畅能力,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
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现快速发展,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6573公里,其中县道350公里、乡道540公里、村道5683公里(包括通村路、通组路、联网路、聚居点及产业园区到干线路的连接路),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仍存在管理养护主体责任不实、管理养护资金投入不足、重建设轻养护等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站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确保农村公路运营安全。
二、明确目标任务
以“四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总目标,坚持“专群结合、有路必养”,全面促进农村公路管养常态化、长效化,实现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100%,着力打造“畅、安、舒、美、洁”农村公路环境。
三、夯实管养职责
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组道村组管、产业路业主管”的责任机制,坚持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完善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员”联动执法监管体系和总路长、县、乡、村四级路长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保障能力,确保安全畅通。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设置公开举报电话、网络信箱等,实行有奖举报,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县级路长(县道路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分设路段长、巡查员若干,县级路段长由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县级巡查员由县养路段、县路政大队相关人员担任。路段长、巡查员按划分的责任段分段负责。
乡级路长(乡道路长):由乡镇长担任,分设路段长、巡查员若干,乡级路段长由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乡级巡查员由乡镇交管办和派出所相关人员担任。路段长、巡查员按划分的责任段分段负责。
村级路长(村道路长):由村(社区)主任担任。下设巡查员若干,村级巡查员由村社干部担任,巡查员按划分的责任段分段负责。
县目督办:做好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组织、统筹。
县交通运输局:统筹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管和考核工作,按考核结果将补助资金兑现到被考核单位。加强农村公路的硬化美化,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补助、水毁抢险资金,按考核结果拨付到县交通运输局,并监督专款专用。
县国土资源局:配合交通部门对县、乡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县、乡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
县水务局:加强县、乡道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新改建国、省、县、乡道和旅游道路绿化的技术指导;严格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县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水务局:负责督促指导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广电、自来水、燃气等单位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避免出现反复开挖现象。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编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案,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制定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定期对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通报。
县养路段:具体负责承担县道公路的日常养护、绿化管理和组织实施大中修工程,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
县路政大队:负责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村道的路产、路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
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公路养护、安全监管、绿化管理和道路建控区管理。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落实养护人员,统筹养护资金,做好乡道、村道公路路产路权维护,负责辖区管理养护人员的考核。
村(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村道公路的养护管理及安全监管,组建日常养护队,筹措养护资金,维修水毁或地质灾害造成的公路损坏,建立完善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四、统一养护标准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养护原则,落实“六个无”标准:路面路肩平整洁净无堆占,路基边坡牢固稳定无垮塌,水沟涵洞排水畅通无堵塞,附属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坏,路产路权依法维护无侵占,公路绿化应栽尽栽无空缺。具体做到:
1.水沟、涵洞排水通畅,无垃圾、杂草和土石等堆积物;
2.路面平整洁净,对路面坑槽等病害及时修复,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堆占;
3.硬路肩铺筑标准,错车道设置齐全规范,无杂草、堆占;
4.路基牢固稳定,边缘线型顺适,无软基、无坑槽,边坡无垮塌、无坍方;
5.宜林路段绿化率达100%;
6.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警示标志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范醒目;
7.限宽桩和限载标志设置牢固稳定;
8.病危桥涵应设立限载、限行等标志标牌,采取措施及时整治,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9.路产路权维护有力,严禁破坏公路设施,严格公路建控区管理(县道10米、乡道5米、村道3米),建立健全路政管理“三员”联动执法体系。
10.养护管理内业资料齐全,有组织领导、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村规民约、巡查日志、奖惩措施、资金兑现等相关软件资料,并分类装订成档,制度上墙。
五、灵活养护方式
(一)专业化养护。县道路由县养路段负责常态化养护。
(二)市场化养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化养护作业单位承担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三)义务化养护。发动受益群众对道路义务进行日常安全巡查、路面保洁、去杂去灌、理沟排水等管养工作。
(四)专班化养护。按通车里程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人员等组成专班,负责乡道、村道路养护管理,并给予适当补助。
六、加强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坚持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起稳定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渠道。县财政按国家“7351”标准统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县道7000元/公里/年、乡道3500元/公里/年、村道1000元/公里/年);预算水毁抢修补助资金。各乡镇通过“一事一议”,用好公益性岗位,统筹其它资金,鼓励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管养资金。
(二)资金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全县道路日常养护、机械工具添置,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通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对道路养护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路长制考核结果,将养护补助资金兑现到养护单位。
七、严格检查考核
县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对部门、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采用“日常巡查、季度抽查,半年考核、年终综合考评”检查考核方式,每半年兑现一次养护补助资金,年终确定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凡因重视不够、养护管理差,或因失管失养导致路基路面大面积沉陷、垮塌等问题的,在全县通报批评;造成较大以上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从严问责追究。
特此通知
附件:1.通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2.通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表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附件1
通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切实增强相关部门和乡镇、行政村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可量化、实考核,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范围
县人民政府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的乡道、通村路、通组路、聚居点及产业园区到干线路的连接路。县道按行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对象
全县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
管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落实及管养范围内的公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日常维护、小修保养、路产路权维护、水毁抢修、道路绿化、安全管理等“4大类13项”工作。
(一)养护质量(60分)
1.路基养护(10分)
工作要求:路基牢固无垮塌,边坡稳定无缺口。
扣分标准:
(1)边坡不稳固,沉降1处未修复扣2分(分值5分);
(2)路基垮塌有缺口,每处扣1分(分值5分);
2.沟涵排水(10分)
工作要求:水沟无杂草无堵塞,涵洞无病害无堵塞。
扣分标准:
(1)水沟堵塞不通每处扣1分,水沟窄小排水不畅每10米扣1分(分值3分);
(2)水沟杂草未清除,每10米扣1分(分值2分);
(3)涵洞出现病害未修复,每道扣1分(分值2分);
(4)涵洞堵塞不通,每道扣1.5分(分值3分)。
3.路面养护(20分)
工作要求:路面洁净无损毁,路肩整洁无杂物,硬路肩铺筑规范,错车道设置齐全。
扣分标准:
(1)路面未清扫不整洁有堆占每10㎡扣0.5分(分值5分);
(2)路面损坏未修复,每处扣1分(分值2分);
(3)路肩有杂物杂草未清除有堆占,每10米扣1分(分值3分);
(4)硬路肩不完善,每缺10米扣1分(分值5分);
(5)错车道不齐全,200-300米一处,每缺一处扣1分(分值5分)。
4.沿线设施(15分)
工作要求:管理和维护好沿线标志标牌和危险路段的安全护栏,对损毁、丢失的应该及时补上,歪斜的应及时扶正。
扣分标准:
(1)乡村道路管养公示牌未设置,每缺一处扣2分(分值5分);
(2)急变陡坡路段警示标志标牌每缺一处扣2分(分值5分);
(3)危岩险段波形梁护栏或SB级钢筋混凝土护栏每缺一处扣3分(分值5分)。
5.公路绿化(5分)
工作要求:公路两侧宜林路段均全部进行绿化,栽植规范美观,成活率高。
扣分标准:
行道树未栽植得0分,栽植不整齐美观每100米扣1分(分值5分)。
(二)安全管理(10分)
工作要求:安全制度落实,养护作业安全。
扣分标准:
(1)未建立安全应急制度及预案扣3分,责任落实未到位的扣2分(分值5分);
(2)养护人员未规范养护作业的扣2分,小修作业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扣3分(分值5分)。
(三)路政管理(10分)
工作要求:公路路容路貌整洁,无乱堆乱放、打场晒粮和侵占公路用地现象,在公路用地内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采石、建设、开发等损坏路面路基和堵塞边沟等现象。
扣分标准:
(1)乡村公路未建立巡查台账扣2分,未积极维护和管理路产路权扣3分(分值5分);
(2)私自占用破坏公路用地扣3分,破坏公路附属设施扣2分(分值5分)。
(四)内业资料(20分)
工作要求:乡镇交管站有阵地,养护管理有领导机构,“三员”落实到位,养护管理“五有”机制健全(有制度、有人员、有机具、有考核、有资金)。
扣分标准:
(1)乡镇交管站无阵地扣2分,相关制度未上墙扣1分,(分值3分);
(2)乡镇管理领导机构未成立扣1分,村(居)委未成立养护领导小组扣1分,乡监管员、村护路员未落实各扣1.5分(分值5分);
(3)养护管理制度未制定扣1分,养护考核办法未制定扣1分、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未制定各扣1分、养护管理合同未签订扣1分,养护考核工作未开展扣1分,无养护巡查记录扣1分(分值7分);
(4)未采取“一事一议”等多方筹措养护资金扣2分,未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的扣3分(分值5分)。
四、考核方式
采取“日常巡查、季度抽查,半年考核、年终综合考评”方式,县、乡道公路全覆盖,村道公路随机抽查不低于60%。
五、补助办法
县人民政府把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结合路长制考核结果,将养护补助资金兑现到养护单位。
(一)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且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县财政全额兑现补助资金;
(二)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90分以下的,县财政按90%的比例兑现补助资金;
(三)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85分以下的,县财政按80%的比例兑现补助资金;
(四)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县财政按70%的比例兑现补助资金;
(五)得分在70分以下,或严重违规违纪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不给予补助资金;
(六)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依据。
附件2
通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公路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分值 |
计分规则 |
考核方式 |
扣分 |
得分 |
养护质量(60) |
路基养护(10分) |
5 |
边坡不稳固,沉降1处未修复扣2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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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路基垮塌有缺口,每处扣1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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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涵排水(10分) |
3 |
水沟堵塞不通,每处扣1分,水沟窄小排水不畅,每10米扣1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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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沟杂草未清除,每10m扣1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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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涵洞出现病害未修复,每道扣1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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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涵洞堵塞不通,每道扣1.5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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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养护(20分) |
5 |
路面未清扫不整洁有堆占每10㎡扣0.5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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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面损坏未修复,每处扣1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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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路肩有杂物杂草未清除有堆占,每10m扣1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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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硬路肩不完善,每缺10m扣1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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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错车道不齐全,200-300m一处,每缺一处扣1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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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线设施(15分) |
5 |
乡村道路管养公示牌未设置,每缺一处扣2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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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急变陡坡路段警示标志标牌每缺一处扣2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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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危岩险段波形梁护栏或SB级钢筋混凝土护栏每缺一处扣2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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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绿化(5分) |
5 |
行道树未栽植得0分,栽植不整齐美观每100米扣1分 |
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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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10) |
安全制度(5分) |
5 |
未建立安全应急制度及预案扣3分,责任落实未到位的扣2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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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作业(5分) |
5 |
养护人员未规范养护作业的扣2分,小修作业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扣3分 |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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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管理(10) |
路产路权维护(5分) |
5 |
乡村公路未建立巡查台账扣2分,未积极维护和管理路产路权扣3分 |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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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域环境治理(5分) |
5 |
私自占用破坏公路用地扣3分,破坏公路附属设施扣2分 |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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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业管理(20) |
乡(镇)交管站建设(3分) |
3 |
乡镇交管站无阵地扣2分,相关制度未上墙扣1分 |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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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构设置及 “三员”落实情况(5分) |
5 |
乡镇管理领导机构未成立扣1分,村(居)委未成立养护领导小组扣1分,乡监管员、村护路员未落实各扣1.5分 |
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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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内业资料情况(7分) |
7 |
养护管理制度未制定扣1分,养护考核办法未制定扣1分、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未制定各扣1分、养护管理合同未签订扣1分,养护考核工作未开展扣1分,无养护巡查记录扣1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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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资金筹措情况(5分) |
5 |
未采取“一事一议”等多方筹措养护资金扣2分,未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的扣3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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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5)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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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县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签批、通报表彰、官方媒体正面报道等,分别予以加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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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5)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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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县级及以上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造成责任事故的,分别予以扣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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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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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负责人: 考核负责人: 考核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