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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建安委〔2018〕41 号

2018-09-26 文字大小: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川建安委〔2018〕14号)以及近期省委省政府以及住建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一并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监管机制体制,全力推进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二、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分工方案》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查漏补缺,强化工作措施并切实推动落实。
  三、结合秋冬季和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分析,全面梳理《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完成情况,按照既定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推动各项工作落地。重点突出以下工作:一是有序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防范城市运行重大风险,强化市政设施、城市燃气、景区公园、轨道交通、地下管廊和大型建设项目等领域安全监管,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加强事故督办和查处,强化安全生产信用惩戒;三是健全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加快安全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开发建设;建立健全老楼危楼、既有玻璃幕墙安全隐患安全基础数据档案。四是强化现场监督与执法处罚,规范执法移交、办案的流程及时限;五是加大对脱发攻坚农房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帮扶力度。
  四、注重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分析。尤其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的总结报送,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层级监管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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