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被征收人:
按照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及居民自主购房安置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通府办发〔2018〕38号)要求,县住建局对南城1号、江与城、上博豪门等24个开发项目的房屋情况进行了确认,决定纳入通江县棚户区改造自主购房的安置房源。
为确保各位被征收人选择性自主购房,现将南城1号、江与城、上博豪门等24个开发项目的住房、商业销售价格及交房时间信息予以公示。
附件:通江县棚户区改造自主购房安置房源公示表.xlsx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