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校园周边环境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校园周边环境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7月24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了专题询问,指出了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维护全县各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题询问重点督办事项〉的通知》(通人常〔2018〕30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周边环境专项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有关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努力实现校园内部安全硬件齐全、安全软件规范、“三防”要求达标;校园周边高危人员有效管控,摊点经营规范合法,文化市场健康向上,食品药品安全达标,交通秩序有序畅通,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各级各类学校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完善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常态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并实行闭环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法治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环境卫生意识、法制意识;严防校园欺凌现象发生,规范校园秩序,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按规定开展防灾减灾等应急演练;不断加强“三防”建设,认真落实安防措施。
(二)优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对校园周边的歌舞厅、网吧、酒吧、咖啡厅、桌球室、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及音像制品店进行全面排查,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和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摊点);严厉打击出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和烟酒的摊点。
(三)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对校园周边占道停放车辆驾驶人、长期堆放杂物行为人进行摸排,开展教育引导;突出整治城郊结合部学校和农村学校周边非法运载学生行为,对“三无”车辆驾驶人采取安全教育、法治宣传、经济处罚、刑事拘留等方式根治非法运营行为;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在学校门口设立车辆缓冲减速带和各类交通安全标识,落实学校上学、放学期间“见警灯、见警车、见警察”的“三见警”要求,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四)治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涉校案件做到快速出警、及时立案、组织专班、快侦快破,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强化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加强不良社会青年、精神病患者及流浪乞讨等高危人员监管,加大对学校周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等清理管控力度,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打架斗殴、欺凌学生、寻衅滋事、涉黑涉恶等行为,严防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五)规范校园周边摊点经营。对学校门口游商游贩、摆摊设店业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合法规范经营自觉性;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店、小卖部、医疗诊所、药品销售店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日常监控,依法处理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经营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场所,营造校园周边安全、健康的食品卫生环境。
(六)排除校园周边其他隐患。加强校园及周边消防设施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周边危房、楼盘高空坠物、滑坡、危岩、枯树、蜂巢、天然气管道、高压线等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周边河流、溪沟等污染现象,治理校园周边噪音扰学、污水排放、燃烧垃圾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8年8月10日—9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开展自查、梳理汇总,形成专项治理任务清单和动态台帐。召开动员会议,明确目标、责任和治理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报道和案(事)例宣传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大力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9月11日—12月10日)。县级相关部门针对梳理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逐校逐项限期治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开展联合执法、协同治理。对于特别重大的疑难问题,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进行挂牌督办。要统筹用好各种力量,确保各类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尤其是社会反响较为强烈的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三无”车辆非法运载学生、校门口交通秩序混乱和游商游贩众多等问题要着力解决。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2月11日—2019年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回头看”,巩固集中治理成果,优化治理方法,确保治理成效。各学校要落实至少一名校园及周边环境义务监督员,对新发现的情况和反弹的问题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常态治理,严防问题边治理边反弹。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1月11日-2月10日)。各乡(镇)、部门要根据治理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工作的成败得失,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对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进行提炼推广,建章立制,努力形成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四、责任分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牵头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题询问重点督办事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县教科体局:负责协助综合治理工作,梳理汇总校园及周边重点问题,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情况。指导学校(幼儿园)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贯彻落实,落实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督促学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设施。
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犯罪活动,督促学校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清理管控校园周边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和各类有暴力倾向重点人员,防范各类涉校安全事故和案(事)件发生。加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小旅馆的监管,及时铲除“黄、赌、毒”等违法现象。严禁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安全运营;健全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牌;严厉查处超载和运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上放学时段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和消防安全宣传,督查学校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督促整改消防隐患,指导开展消防演练。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校园周边对师生安全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排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处理校园周边对师生安全构成威胁的建筑等设施隐患问题;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标识、标牌维护安装;加强校园周边环境“三废”处理和场镇、街道垃圾管理。
县交运局:加强校园周边主干道公路损毁的减速带、警示标志牌等的维护、安装;道路运营秩序治理,严厉查处营运车辆超范围、超员运营现象,依法取缔“黑车”和依法打击非营运车辆运载学生行为,确保校园周边道路平整、畅通、平安。
县卫计局:做好学校传染病、流行病、突发病防治宣传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涉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在学校发生、蔓延。
县文广新局:查缴学校周边各类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活动;牵头开展网吧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和所有“黑网吧”,取缔无证娱乐场所。
县环保局:加大校园周边河流、溪沟污染和污水排放等查处力度,整治校园周边噪音污染(校园周边建设工地机械轰鸣声,五金加工电锯声、金属敲打声,歌舞厅刺耳的音乐声、电喇叭的叫卖声等)。
县安监局:督促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监管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清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状况,对不合格和违规经营的予以取缔。治理校园周边各种无证照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电子游戏室、歌舞厅、音像制品店等;会同文化部门依法关闭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各类娱乐场所;会同相关部门整治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和烟酒的摊点。
县执法局:清理取缔校园周边违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清理整治校园周边违规悬挂标语及张贴、发放传单行为,制止和拆除校园周边违法建设,禁止校园周边燃烧垃圾。
县电视台: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宣传力度,正面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配合、支持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合理规划校园周边垃圾池的建设,并定期对垃圾池进行清理;整治校园周边养鸡、养狗、乱堆乱码建筑材料等问题;成立文明劝导小组,引导街道居民爱护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规定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位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领导到位。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学校要从构建“平安通江”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乡(镇)、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按照治理目标和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二)分工合作,联合执法到位。治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落实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协同配合、联合执法,全面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强化教育,常规管理到位。各学校要进一步抓好常规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把文明素养、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健康娱乐等教育与养成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四)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到位。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长效机制、责任机制、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等,长抓常治、常抓不懈,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长治久安。
(五)落实责任,督查考核到位。整治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将对专题询问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重视程度不够、态度不积极、工作成效不好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各乡(镇)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集中整治情况报告和相关轨迹资料,于2019年2月15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通江县校园周边环境专题询问问题清单任务分解表
附件
通江县校园周边环境专题询问问题清单任务分解表
类别 |
问题描述 |
问题发生地 |
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治安环境问题治理 |
不良青年、社会闲杂人员和违纪学生欺凌学生,打架斗殴 |
实验中学 |
县公安局、县教科体局 |
2019年1月31日前 |
文化环境问题治理 |
网吧违规经营,校园周边出售不健康图书及盗版教辅资料 |
各中小学校周边 |
县文广新局 |
|
交通环境问题治理 |
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未设置减速带或减速带损毁,未设置交通标识或交通标识不明显,车辆随意掉头或穿插,车辆超员超载。 |
铁佛中学、永安中学、铁佛小学、杨柏小学、瓦室小学、石庙小学、县城五完小等 |
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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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违规经营 |
石庙小学 |
县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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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被占用 |
二完小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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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环境问题治理 |
占道经营,校门口街面搭建脚手架,噪音扰学 |
至诚中学、通江中学、二完小、县城实验小学、至诚小学 |
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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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口养狗养鸡、乱堆乱码, |
至诚中学 |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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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池建在校门口,垃圾乱倾乱倒、清运不及时。 |
龙凤小学、沙溪中学、洪口成龙书院 |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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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从业人员未定时健康检查。 |
涪阳中学、龙凤小学、洪口成龙书院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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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环境差,食品卫生差、出售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五毛食品、无证经营食品 |
涪阳中学、龙凤小学、洪口成龙书院 |
县市场监管局 |
||
流动摊点食品卫生差 |
实验小学 |
县执法局 |
||
学校使用自备水源,水质未通过安全检查。 |
药洪小学、梓潼小学等 |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 |
||
学校安全管理问题治理 |
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带小孩、遛狗,学校未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口悬挂不文明标语 |
火炬中学、长坪小学、县城四完小 |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县教科体局 |
|
学校内部食堂卫生差 |
洪口成龙书院 |
县教科体局 |
||
消防设施不配套 |
铁溪中学 |
县教科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