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我县城镇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等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11号令)、《关于印发<通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府办发[2014]62号)文件精神,经审,共391户家庭(详见附件)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现将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期限7天。
广大市民如对公示对象资格条件有异议,请及时向县监察局、县房产管理局成品房管理股举报。举报的问题要真实具体,并署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通江县房产管理局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
县监察局:7237486 成品房管理股:7111550
附:《2018年度通江县诺江镇居民申请公租房公示表.xls》
《2018年度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公示表.xls》
《2018年度单位人员申请公租房公示表.xls》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