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企业:
按照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购房补贴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巴府办函〔2018〕47号)的有关规定,凡购买商品房屋、地下停车位购房业主,享受购房财政补贴的受理时间一律截至2018年12月31日17:00结束。
为此,希各开发企业加快办理各购房业主的商品房屋合同备案登记,完善购房补贴申请手续。因购房合同未备案、不动产销售税缴纳不及时、延迟办理时间等问题,致使购房业主不能享受购房财政补贴所造成的损失和社会不稳定后果,一律由各开发企业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