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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通江县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1-26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江县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通江县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市场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从2018年11月26日起至12月30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通过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流动油罐车非法加油、销售伪劣成品油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清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GB19147-2016车用柴油》;

(六)《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

(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

(八)《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349号);

(九)《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65号);

(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

(十一)《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经办运行〔2009〕5号);

(十二)《税收征收管理法》;

(十三)《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川经信运行〔2016〕294号);

(十四)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函〔2018〕78号)。

三、整治范围

(一)重点范围:以全县国道、省道、城乡结合部及县、乡镇公路沿线和街道、停车场、重点项目建设工地等为重点整治区域。

(二)重点对象:从事非法经营加油站(点)、成品油销售网点、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的油罐车辆、成品油配送企业、企业内部储油罐点、流动油罐加油车辆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依法查处、取缔未获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点)、门市摊点,私自储存成品油进行非法销售的行为。

(二)依法查处、取缔未取得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的油罐车辆。

(三)依法查处、取缔非法销售成品油的撬装加油站、流动油罐加油车。严格查处年检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在营加油站。

(四)依法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擅自停业、超期歇业的加油站。

(五)严厉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克扣油量,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严厉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企业和个人批发销售成品油;成品油零售企业向不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成品油和超越范围经营行为。

(七)严厉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规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

(八)严厉查处成品油经营过程中偷税漏税的行为。

五、组织保障

成立通江县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督查、信息汇总和移交事项等工作,处理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日常事务,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责任分工

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进行核查,对所有加油站逐一核查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严厉查处违规销售成品油、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加油站(点)、门市摊点和各类储油点,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的问题。负责查处涂改、倒卖、出租以及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门市摊点。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流动油罐车非法加油的行为。

县公安局: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实名制登记的日常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涉嫌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无证经营的加油站(点)、门市摊点和各类储油点,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常开展的路面巡查中,加强对私自倒卖成品油油罐车的管控,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并配合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处置工作。严厉打击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保证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110指挥平台作用,在接收到关于成品油非法经营的线索举报后,及时报专项整治办,组织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县交运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擅自改装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成品油运输、非法对外加油的流动车辆。负责加强对油罐车道路运输的管控,重点查验油罐车道路运输证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超越范围的经营行为,运输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从业人员资格证是否真实有效。

县环保局:负责查处无经营成品油环保设施设备、无应急处置能力的违法加油站(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中“跑” 、“冒”、“漏”、“滴”等对水土造成污染的环保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门市摊点、流动油罐车非法加油的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前置许可证件而未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门市摊点、流动油罐车等违法行为。负责销售环节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惩处非法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行为;收缴违规经营计量器具,依法查处违规计量行为。

县消防大队:负责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存储、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县税务局: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中偷税漏税行为,对偷税漏税行为予以处罚。

中石油巴中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巴中销售公司:负责指导各所属加油站和油库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做好被查封成品油的调运、保管、收储工作;对现场查封的非法经营设备处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做好被查封油品的抽样检测鉴定工作。

七、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一)建立成员单位内部联络机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线电话,指定专人负责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和联络,各成员单位安排专门联络员,负责联合执法行动的传达沟通,以及重要信息的传递通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内部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

(二)设立举报热线电话。设立举报热线,负责接收关于违法经营成品油的线索。

1.市民热线:12345。

2.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7117813。

3.县安监局举报电话:7231910。

4.县公安局报警电话:110。

5.县交运局举报电话:12328。

6.县环保局举报电话:7211780。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7221315。

8.县税务局举报电话:7203185。

(三)建立快速反应联合处置机制。各举报热线接到群众举报线索,或通过各成员单位主动巡查暗访发现成品油违法经营线索后,应立即将相关线索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成员单位或热线举报提供的线索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扣相关物证,同时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取证和处置工作。

现场处置完成后,组织各成员单位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依法依规提出处置意见,研究形成最终处置方案。

八、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准备阶段(1126日—122日)。成立县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出台《通江县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对成品油市场销售现状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二)集中整治阶段(123日—1225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切实整顿治理并依法查处,开展工作督导,挂牌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三)总结阶段(1226日—1230日)。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及经验,提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意见,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组织开展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系统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切实提高治理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部门联动整治合力。在范围上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在方式上采取拉网式排查、定期巡查、定点检查相结合;在重点区域重要案件上采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沟通会商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办一线作用,构建全域整治网络,全域打击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通过专项整治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严格依法行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成品油经营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执法资源整合运用,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要严管重罚,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打击,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经营者,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将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宣传车、利用报刊、网络媒体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良好氛围;注重舆论引导,在全县上下形成思想统一、行动统一的高压工作态势,扎实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举报热线,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反映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附件:1.通江县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通江县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内部联络名单

3.通江县成品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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